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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三)
时间 : 2017-04-26 07:21:57

第七节 提升基础与服务设施

一、构建无缝对接的旅游交通体系

积极融入"一路一带"和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联通行动,制定实施《四川省旅游+交通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整合全省高铁、客专、支线航空、高速公路,打造景区+城市+高铁站点+支线机场+自驾车租赁点+高速公路的四川无缝对接旅游交通网络。

(一)大力建设国际航空口岸体系。加快与港澳台、东亚、南亚、东南亚和西亚、中东的陆路、空中新丝路建设,推动开放九黄、西昌、南充、泸州、宜宾、广元、绵阳、稻城亚丁、康定等为国际口岸机场,增开新的国际航线,加密新老国际航线班次,鼓励国内外旅行社开展国际旅游包机业务。

(二)加快构建旅游干线公路网络。加快雅康、汶马、成安渝、巴广渝、绵阳至九寨沟、仁沐新、宜宾新市至攀枝花等高速公路建设,争取尽快开工建设马尔康至青海久治、西昌至昭通等项目,推进西昌至香格里拉、汶川至川主寺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高速公路向藏区、彝区等旅游资源富集区进一步延伸。进一步完善成渝、川南等高速公路环线,加快构建川东北高速公路环线。实施好普通国道提档升级、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等专项工程,提升旅游景区高等级国省干线公路互联互通能力。加快40条出川旅游通道的建设,重点打通亚丁至云南丽江、至泸沽湖,乡城至迪庆,若尔盖至甘肃等对外通道。

(三)实施景区道路"最后一公里"工程。加强支线旅游交通和通景道路建设,对途经4A级(含)以上景区、省级(含)以上度假区的高速公路设置出入口,不断提升通景公路品质,推动城市公交服务网络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到2020 年,具备条件的5A 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全覆盖,4A级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特色小镇实现三级及以上公路全覆盖,3A 级景区、乡村旅游精品村实现等级公路全覆盖。全面推进通乡通村工程和县乡道旅游化提升工程,继续扩大农村公路对农村旅游景点的覆盖范围、延伸深度。

(四)构建省内立体交通无缝对接体系。围绕实施道路客运枢纽全覆盖五年专项攻坚,构建全省旅游集散网络,实现每个市(州)至少建有1个旅游集散中心,所有铁路客运站、所有民航机场均建有与之衔接的旅游集散中心。到2016年底,全省符合条件的三级以上客运站实现联网售票,200个三级以上客运站实现WIFI全覆盖。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与旅游体系有机结合,优先推进成绵乐、成渝、成西、成兰、成雅等高铁(客运专线)站点与周边景区、城镇的旅游交通对接,实现中转、换乘等服务零距离换乘和互联网预订无缝对接。2020年前全省5A级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实现与航空、高铁、高速等交通服务体系的全时无缝对接。

专栏8  旅游交通

口岸机场。推动开放九黄、西昌、南充、泸州、宜宾、广元、绵阳、亚丁、康定等为国际口岸机场。每年增开1-2条国际航线。

旅游集散中心体系。重点完善成都旅游集散中心门户,攀枝花市、宜宾市、泸州市、广元市、乐山市、西昌市、雅安市、南充市等8个区域旅游集散中心。

旅游标识标牌。全省高速公路、重要旅游支线公路完善设置旅游标识标牌,到2020年,完成全省4A (含)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和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交通标志标识的规范设置。

自驾游项目。加快建设西部自驾车旅游综合服务枢纽、50个自驾车营地与汽车旅馆。

(五)规划自驾、自助旅游交通产品。到2020年,争取建成自贡、广元等5个以上具有旅游功能的通用机场,甘孜、阿坝示范建设5个以上救援直升机场(坪)。加快建设西部自驾车旅游综合服务枢纽。大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租赁产业,积极引导康定、亚丁、红原、九黄、广元、绵阳6个支线机场建设"落地自驾、异地还车"自驾车租赁网络。建设50个自驾车营地与汽车旅馆,构建全省自驾车营地体系。到2020年,完成全省4A 级(含)以上旅游景区和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交通标志标识的规范设置。

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一)提升城市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实施旅游公共服务补短板工程,推动旅游停车场及相关设施建设,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发布。着力打造大中城市中央游憩区,进一步提升都市夜生活旅游休闲场所规划建设,积极推进环城市休闲游憩带建设,配套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咨询服务中心、城市观景平台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积极开拓城市绿道和慢行系统,鼓励开通城市旅游观光巴士和环城(湖)观光游船。

(二)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继续实施《四川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旅游厕所商业化运作新模式,丰富旅游厕所服务功能。将旅游厕所建设作为旅游度假区、A级景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美丽乡村等创建评定的重要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加快推动高寒地区旅游厕所革命试点,开展旅游厕所游客评价调查,编制全省旅游厕所服务地图。

专栏9  旅游厕所工程

全省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5000座,建成省级示范旅游厕所200座,实现所有A级景区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

(三)建成高峰期流量监测系统。按照事前引导、事中控制、事后疏导的原则,实时监控景区流量,2017年底前,在黄金周和小长假期间,全省5A级景区实现游客流量的监控与发布。到2020年,在黄金周和小长假期间,全省4A级(含)以上景区实现游客流量的实时监控,及时发布监测数据和引导提示。

(四)完善旅游安全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景区要完善栈道、阶梯、步行道、行车道、观景台、景点以及临水、临边、临崖等地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识标牌建设;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检测。加强对景区游览设施及部分景点危险点监控系统的设置,力争实现对景区及游览设施全方位、全天候的信息化安全监控。因地制宜、合理科学的完善景区污水、垃圾的收集、储运、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立旅游安全保障体系

(一)建立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加强旅游安全提示信息的发布渠道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手段,提高安全提示信息的受众面和时效性。在重要媒体与网站专门开辟省内热点景区旅行安全提示专栏,发布热点景区景点最大承载量警示信息。深化旅游发展、气象、交通运输、水利、国土资源、地震、安全监管等部门合作,及时发布旅游目的地气象、交通、水情、地质灾害、地震及安全事故预警,提升旅游行业安全预警防范能力。

(二)建立涉旅安全联合检查机制。按照正本清源、建立机制、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涉旅安全联合检查机制,在黄金周、小长假、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联合公安、交通运输、地税、质监、安全监管、消防等相关涉旅部门,重点针对旅游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分阶段、有侧重地对旅游线路、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和旅行社开展涉旅安全检查,排查隐患,督促整改,提升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

(三)加快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建设。用好全省旅游安全应急管理联动指挥平台,并实现与各市(州)和重点景区平台的对接。推动地方政府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紧急救援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建立专、兼职的紧急救援队伍。积极探索利用公安、消防、武警等救援力量和专业化救援队伍为旅游紧急救援提供服务的新机制。推广利用商业保险的旅游应急救援新模式。建立健全高海拔地区空中应急救援机制,优先支持甘孜州、阿坝州等地区完善旅游应急救援服务。

(四)强化旅游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动涉旅安全责任落实,夯实基础管理,强化智慧监管。构建"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涉旅安全监管保障体系,以旅游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为抓手,不断提升旅游景区安全基础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涉旅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实施省、市、县三级旅游安全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涉旅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和预警制度,完善安全约谈制度和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协调交通运管部门加大对10座以下旅游客车的市场投入和督导旅游车公司对其旅游车辆全面配置GPS或北斗全球定位系统,并逐步引导旅游车安装3G车载视频装备,对旅游车辆超速和驾驶员超时驾驶进行重点治理。研究制订旅游景区安全规范、旅游饭店安全规范、节庆活动安全规范。全省旅行社责任险的投保率达到100%。

第八节 扩大开放合作

一、推进以"一带一路"为重点的国际旅游合作

加大与国际化旅游专业机构、平台合作交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美国、法国等入境旅游重要客源地的战略合作,举办"熊猫看世界"等重大国际旅游营销活动,做实我省境外旅游营销中心。加强与UNWTO(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WTTC(世界旅游业理事会)、PATA(亚太旅游协会)等国际旅游组织交流合作,继续办好峨眉高峰论坛等国际交流活动,提升我省旅游重大节会的影响力,搭建投资促进和对外交往的重要平台。加强与国际旅游组织和旅游目的地学校合作交流,提升我省旅游目的地学校的办学品质和国际影响力。结合我省"一带一路'251'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国际友城和友好合作关系作用,积极开展旅游主题外交,以旅游政策、旅游市场、跨境旅游、旅游投资、旅游交流等为重点,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合作,积极引进国际知名旅游企业和品牌,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开放九黄、西昌等多点多级口岸机场,大力拓展旅游发展空间,全面提升我省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水平。

二、强化省际旅游区域合作

完善跨省旅游合作机制,推动相关省(区、市)共同规划、打造、营销跨区域旅游精品,形成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新布局。重点促进川陕甘旅游合作,共同规划开发秦巴山区旅游发展;促进川渝合作,加快成渝城市群发展,共同打造"两江一刻"(长江上游国际黄金旅游带、嘉陵江旅游带和大足-安岳石刻),建成西部旅游辐射中心;促进川滇藏合作,加快藏区旅游发展,发挥国家旅游局大香格里拉营销联盟作用,共同打造中国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和川藏旅游经济带;促进川滇黔渝合作,推动乌蒙山区集中连片扶贫,加快山地旅游发展。做好大香格里拉联盟、黄河旅游联盟、长江旅游联盟等营销合作。

三、深化省内旅游协作

围绕全省10大旅游目的地和10条精品旅游线路,充分发挥好政府在区域合作中的先导作用、市场在推进区域合作中的决定性作用,破除旅游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政策障碍,着力加强区域旅游资源合作开发、旅游产品和线路打造、客源整体互动、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合作,积极推动建设跨行政区的旅游市场营销联盟,实现产业布局一体化、市场营销一体化、服务体系一体化。

第九节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壮大市场主体

(一)引进培育多层次旅游企业。引进有国际品牌知名度的旅行社、汽车租赁公司、低成本航空公司、自驾车营地运营商等,鼓励境外、省外旅游企业入驻(酒店、旅行社、科研院校、旅游创意设计等)或设立相应的办事处。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积极培育以旅游为核心业务兼及会展、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等其他现代服务业务的综合性旅游服务企业集团,以其他服务业为核心业务兼有旅游业务的综合性服务企业集团,促进旅游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二)实施龙头旅游企业培育工程。以培育全省骨干知名品牌旅游企业为目标,大力实施四川龙头旅游企业培育工程。加快组建省旅游投资集团(筹)等大型省级涉旅企业,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中领头羊作用。引进一批国内外大型企业、旅游集团投资落户四川,推动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的旅游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重点扶持有条件的品牌旅游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优先支持一批旅游装备制造、旅游商品生产研发、旅游创意、旅游规划设计、旅游电商、旅行代理商等新型特色旅游企业。到2020 年,培育一批年产值超过十亿元的旅游企业。

二、强化旅游项目支撑

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完善全省重点旅游投资建设项目库,突出国家重点旅游景区、"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旅游线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旅游开发和乡村旅游扶贫村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召开全省旅游项目建设推进现场会,整合包装推出一批旅游重点项目。推动光大、中青旅等10大企业在川重点招商引资旅游项目的落地实施。力争旅游项目在省政府100个重点推进项目和500个省重点项目总数中占比均达到20%,旅游PPP项目不低于入库旅游项目总量的20%。2017年前完成覆盖100个重大旅游投资项目、2000亿元投资规模的四川重点旅游投资建设项目库建设。重点推进一批单体投资达十亿元级、五十亿元级和百亿元级的旅游重点项目建设;5年内,力争100个以上旅游项目列入国家、省级旅游重点建设项目。

三、促进产业投资

(一)持续推进旅游投融资"双千亿"工程。每年完成旅游签约1000亿元、实际投资1000亿元。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各类政府性和市场化的旅游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四川旅游产业创新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市(州)和有条件的县级政府设立旅游发展区域和项目基金。5年内,力争全省旅游总投资达到5000亿元,累计实际完成投资超过3000亿元。 

(二)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研究制定PPP项目支持政策,支持企业通过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积极鼓励旅游项目众筹和各种旅游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积极发展旅游资产证券化产品。加大对小微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允许旅游景区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引导预期收益好、品牌认可度高的旅游企业探索通过相关景区收费权、经营权抵(质)押等方式融资筹资。

(三)搭建旅游项目投融资平台。探索搭建全省旅游项目投融资管理平台,继续办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发布四川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探索建立旅游企业产权交易市场、旅游景区经营权交易市场。

四、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大力实施旅游创新创业扶持计划,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四川旅游创新创意孵化园建设。支持省内旅游院校开设创业辅导课程,举办旅游创新创业大赛。实施乡村旅游创客行动计划,支持和组织旅游志愿者、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青年创业团队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鼓励文化界、艺术界、科技界专业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在有条件的乡村进行创作创业。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扶持10家年收入超百万元的旅游创新示范小微企业。到2020年前,全省旅游中小微企业超千家,旅游行业创业者破万人,形成全行业"千万工程"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第十节 优化发展环境

一、深化依法治旅

(一)建立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实施旅游市场环境优化工程。建立健全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失信惩戒公示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与"黑导游"黑名单制度,全面完善涉旅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旅游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大力推行社会监督员制度,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

(二)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统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以专项整治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以严厉打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积极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发展改革、旅游、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组织和联合开展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假冒伪劣商品、商业贿赂,以及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涉及旅游行业的"黑社""黑导""黑车""黑店"等非法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加强部门间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促进我省旅游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有效规范四川旅游市场秩序,有效净化四川旅游消费环境。

(三)营造全社会文明旅游大环境。开展文明旅游景区景点创建活动。每3年开展1次文明景区景点评选活动,积极宣传和引导文明旅游,在全省4A级(含)以上景区定期组织志愿者活动,开展四川旅游不文明"随手拍"活动,组织省内各级媒体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广大游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加大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强旅游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公益行动。

(四)开展旅游综合执法试点。开展旅游综合执法试点,公安、旅游发展、工商、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实行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无照经营、强迫交易、假冒伪劣、价格欺诈以及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加快旅游业管理体制和执法机制改革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推广设立综合性旅游管理机构,在旅游发展模式转变、构建新型旅游发展格局上实现率先突破,积累可推广的经验。

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通过旅游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规范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教师、高校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鼓励4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实行淡旺季价格政策,除大小长假外,景区的门票、观光车、缆车票价实行价格优惠。建立一批面向中小学生的免费研学旅游基地。设立全省公共资源型景区免费开放日,探索设立免费开放周或免费开放月制度。大力支持公共资源型景区实行全年免费开放,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实行公共资源型景区全域免费开放。

(二)增强旅游业的社会贡献。加快改善旅游城市、旅游村落和旅游道路沿线的景观风貌,有效提升旅游景区的环境品质。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切实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鼓励错峰休假,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弹性作息制度。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

(三)深化游客满意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体系。加强游客满意度监测,每年公布各市(州)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将游客满意度结果与全省对各地旅游业支持力度以及度假区、A级景区、星级酒店的等级评定与复核挂钩。全面实施《四川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提升标准》(A+标准)和《游客高峰时段旅游景区应对标准》(A++标准)、《四川省旅游饭店管理公司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等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2020年全省游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4A级(含)以上景区和省级(含)以上旅游度假区的游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实施"绿色四川"旅游行动计划

(一)实施绿色旅游规划与开发。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施绿色发展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全省旅游控制开发和严格生态保护的区域范围。省级(含)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将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旅游开发管理工作制度。服务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品,培育生态旅游目的地。

(二)建立健全四川绿色旅游认证体系。针对景区、酒店、乡村旅游经营点、旅游车公司等不同涉旅经营主体,研究出台"四川绿色旅游认证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绿色旅游认证机制,推出绿色旅游产品和绿色企业名录,引导涉旅企业实施绿色标准,开展绿色管理,开发绿色产品,研发绿色技术,实现绿色发展。全行业、全过程和全方位地鼓励绿色消费方式,倡导游客在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上树立勤俭节约的旅游消费观。引导游客树立绿色旅游价值观,践行绿色消费方式,培育绿色旅游文化,引领全社会低碳生活方式。宣传一批践行绿色消费的典型人物、事件、企业和旅游目的地。

(三)加强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完善旅游资源、旅游环境保护与管理制度,对旅游资源、旅游环境实施严格保护。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执行旅游规划和旅游项目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旅游行业节能减排计划和能效提升计划,在旅游规划中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旅游城镇、旅游乡村和旅游景区规划、建设和管理中,要以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落实环境综合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与旅游规划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加强对旅游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评估检测、考核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协调保障机构。

四、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一)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制定旅游国际化人才培养计划,创新旅游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开展行业领军型人才、创新型人才、行业带头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加强旅游高端人才培训,充分发挥国家西部旅游人才培训基地作用,积极争取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在我省设立国际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在境外举办旅游创新发展高级研修班,深入实施千名乡村旅游带头人境外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全省旅游饭店、导游行业岗位大练兵和服务技能竞赛活动,着力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二)加快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施旅游博士人才工程、旅游饭店管理人才工程、旅游景区管理人才工程、旅行社经营管理(营销)人才工程、导游人才工程、旅游传媒人才工程、自驾车专业旅游人才工程、民族地区旅游人才工程、旅游精准扶贫人才工程、乡村旅游创业人才工程。

(三)推动旅游教育改革发展。围绕"互联网+"和"旅游+",优化旅游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和布局,创建一批示范专业点和特色专业点。实施千名旅游英才计划,鼓励企业和个人冠名,在省内普通院校和职业院校设置旅游专项奖学金。深化校企合作,在重点旅游企业建设一批旅游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和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一批创新型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完善全省旅游职业教育体系。

(四)实施旅游就业倍增计划。整合教育行业和旅游企业资源,充分利用国家西部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网站,搭建旅游人力资源就业服务平台。将旅游人才培训工作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计划。建立完善旅游职业资格、职称和技术等级制度,规范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支持旅游从业人员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开展最美导游、金牌讲解员等评选表彰活动,切实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表彰对促进旅游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

第四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注重规划衔接

做好旅游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农业、林业、环境保护、水利、文化等规划的衔接。市(州)、县(市、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和重点旅游景区规划要在发展方向、重大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与上一级旅游规划相衔接。同级旅游业发展规划要在发展方向、重大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与周边地区的旅游业发展规划进行衔接。

专栏10  旅游规划体系

编制专项规划。十大旅游目的地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十大精品旅游线路专项规划、四川省"十三五"旅游项目规划、四川省"十三五"旅游扶贫规划、四川省"十三五"旅游(国际化)人才开发规划、四川省"十三五"旅游宣传营销规划、四川省"十三五"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四川省"十三五"乡村民宿旅游规划、四川省"十三五"旅游景区创建规划、四川省"十三五"依法治旅规划、四川省低空旅游发展规划、四川省长江经济带旅游业发展规划、四川省水上旅游发展规划、四川省四大片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旅游扶贫规划及实施计划、环亚丁2小时旅游圈旅游产品规划、国道318/317川藏世界旅游目的地-大格聂旅游区规划、国道318/317川藏世界旅游目的地-大东女国阳光度假旅游区规划。

编制行动计划。四川省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行动计划,四川省十大旅游目的地建设行动计划,四川省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意见,四川省文明旅游行动计划,绿色四川旅游行动计划,旅游救援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旅游人才培养行动计划,四川省旅游资源普查行动计划,四川省旅游+交通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四川省"十三五"旅游购物行动计划,成都国际购物天堂建设行动计划,四川省十大旅游目的地、景区、线路、品牌核心文化打造提升行动计划,四川省十大精品旅游线路建设行动计划。

编制市(州)旅游业发展规划。21个市(州)"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第二节 纳入年度计划

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将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排出时序进度,纳入每年年度计划,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下达年度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省属大型企业、旅游行业和系统要根据本规划和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纳入年度计划;对主要指标应当设置年度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年度计划报告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第三节 强化政策保障

一、用地政策

保障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指导开展旅游项目用地分类管理,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保障乡村旅游、自驾车房车营地、文化、研学旅游等旅游新业态的合理用地需求。

对纳入省重点项目的旅游建设项目用地,积极给予年度计划指标支持,优先予以保障。支持将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省政府重点项目,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乡和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修建旅游设施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二、入境旅游奖励政策

修订完善入境旅游奖励试行办法,支持开拓四川入境旅游客源市场。积极争取中央放宽成都市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争取中央对特定国家游客实行144小时入境免签。

三、创优奖励政策

开展品牌提升行动,对新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省级旅游发展资金一次性奖励经营管理单位100万元。鼓励各地政府对新评定为全国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以及获得国家级、省级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生产经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四节 加强监督考评

一、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探索建立旅游发展目标任务考评机制。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有关目标任务落实的跟踪、监督、检查和评估,把旅游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地主要领导干部和班子实绩的参考,并纳入县域经济考核排名的指标体系之中;对重点项目、重要工作实行领导干部分包责任制,并纳入年度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推进旅游发展贡献突出、成绩显著的地方、部门和个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定期开展重大旅游项目落地、旅游扶贫、全域旅游、厕所革命、环保设施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每年确定10个旅游重点项目为重点督促检查对象。

二、建立规划评估和调整机制

制定和实施旅游发展年度计划,加强规划实施报告。定期总结规划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规划实施期间,如需调整,由规划编制部门提出修订方案,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整理)

关键词 : 旅游 景区 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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