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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
时间 : 2016-12-19 07:14:49

综合交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构建布局合理、结构完善、技术先进适用、服务安全高效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是湖南省适应引领"新常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五化同步"、融入"三大区域战略"的重要举措,同时对于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十三五"时期是湖南省提升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关键时期,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为重点解决交通场站规划布局,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等关乎民生的问题,结合各设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成果,制定《湖南省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次《规划》涉及全省29个设市城市,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省全力实施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相关规划,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四化两型"宏伟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不断提高交通设施建设水平,完善交通设施配套,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积极倡导绿色交通理念,为实现"两个加快、两个率先"的总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1.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我省共有长沙、湘潭、常德、益阳、岳阳、娄底、郴州、永州、怀化、张家界、衡阳11个地级市已完成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占地级市总数的78%。规划的编制为城市综合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先决条件。

2.交通设施建设成绩显著。

我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累计投入资金4312.4亿元,建成了一批重要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工程。黄花机场改扩建前期工程顺利完成、南岳机场投入运营、长沙河西综合交通枢纽全面完工、城陵矶新港建成使用,同时还依托京广、沪昆、衡柳等高铁线建成22个高铁站。此外,城市轨道公交和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快速推进,长沙市地铁二号线一期于2014年建成通车,在建地铁线4条;常德市第一条BRT线路已于2012年投入运营。

3.绿色交通建设取得新成效。

我省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等慢行交通系统的建设力度加大。《长株潭城市群城际绿道网总体规划》、《益阳市城市慢行系统规划》、《株洲云龙示范区绿道系统规划》等规划相继完成,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郴州等地自行车租赁系统投入运营,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明显提升。节能减排方面,省政府颁发了《关于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切实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4.交通信息化稳步推进。

交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一大批创新成果广泛应用于交通工程建设。交通信息化稳步推进,数字会议室、智慧交通指挥中心、综合交通公共信息平台、公众交通信息服务系统等相继建成,ETC全面推广,联网收费工程基本完成。

(二)主要问题

我省城市综合交通建设虽然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总体来看,"体系不健全、衔接性不够"等问题仍然存在,提高综合交通建设水平和质量、提升交通服务能力、推行公共交通和绿色交通仍是"十三五"时期综合交通建设的主旋律。

1.部分规划缺乏科学性。

我省多数地级市已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但部分规划科学性、前瞻性不足。部分高铁站设计容量已远不能满足当前实际需求。规划实施缺乏时序性,综合交通设施建设未按规划年限严格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通设施的利用效率。

2.各类交通设施之间衔接不够。

我省交通设施建设力度虽然较大,但各类型交通设施之间衔接不够,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公交枢纽站等重要交通枢纽设施之间衔接方式相对单一、路网不畅,未能实现无缝接驳,交通效率较低,一体化程度不高,影响了综合交通服务能力的高效发挥。

3.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目前,我省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还没有确立,公交出行分担率较低,2013年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平均为15%,低于部分省份30%-40%的水平。一方面,我省城市公交发展缺少顶层设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统一布局,大运量公共交通运输方式规划滞后。另一方面,公交交通设施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大运量公交系统建设缓慢,公交线网覆盖不均衡,线路重复设置,公交体系结构单一,公交运力不足,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交通需求。省城市公交资金来源不稳定、资金投入不足等现象较为普遍,是造成公交服务水平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4.交通建设和管理水平仍有待提高。

目前,我省部分城市道路容量不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等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停车配建滞后、社会公共停车泊位缺口较大、停车设施结构相对单一等问题较为严重,而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人小汽车的数量急剧增加,行路难、停车难已成为各城市面临的共同问题。同时,我省尚未出台交通需求管理政策和相关管理办法,机动车出行需求缺乏有效调控和引导,交通运营效率较低,交通拥堵呈现加剧态势。

二、发展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对接"一部一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定位和要求,以积极倡导绿色交通为导向,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为主线,以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城市综合交通服务能力为目标,加快推进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为提高城市发展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发挥基础支撑和先行引领作用。

三、发展目标

基本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现代化,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顺畅、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客运系统公交优先、选择多样,货运系统便捷衔接、经济合理,充分发挥交通对产业布局、城市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引领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公共交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大力推进公交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地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成国家公交都市3-4个,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力争达到50%。

--交通设施承载能力进一步提高。力争完成5-6个高铁站场的扩建,综合客运交通枢纽站力争达到14个,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指数控制在4左右。

--绿色交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完善包括步行交通、自行车交通、常规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的绿色交通体系,大幅增加公共租赁自行车、货运"绿色车队"规模。

--交通科技水平进一步提升。全行业核心业务实现信息化,大幅提高工程科研成果的推广使用率,智能交通基本普及。通过管理、经济、技术手段降低全行业能耗水平。

表1:湖南省"十三五"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名称 目标值

1 建成国家级综合客运枢纽站个数 8个

2 高铁站场扩建 5~6个

3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50%

4 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指数 4

5 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 90%

6 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 12标台/万人

7 公共汽电车正点率 80%

8 公交专用道设置率 20%

9 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 70%

10 公共交通乘车一卡通使用率 80%

11 设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比例 100%

四、重点任务

(一)重点打造综合交通枢纽

按照"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的要求,以强化衔接为核心,重点推进长沙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推进一批综合交通枢纽升级,同步配套建设枢纽集疏运设施。客运枢纽注重与城市交通系统形成便捷、顺畅的有机整体。货运枢纽重点建立和完善能力匹配的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等方式集疏运系统,实现货物运输的无缝衔接。

1.大力打造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

依托长沙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积极发展铁路、水运、公路、航空综合交通,加快国际机场、特大型铁路枢纽站、内河中转枢纽港建设,完善其服务洞庭湖流域的大宗散货江河联运,建成水陆空综合交通枢纽。重点实施黄花国际机场国际化战略,提升机场功能,形成国家大型枢纽机场、航空快件集散中心,年吞吐能力超过3200万人次;将长沙南站建设成中部地区最大的铁路客运枢纽站之一;加快长沙港建设,提升为国内内河具有现代化水平的主枢纽港口,2020年货物吞吐量达到8000万吨。

2.加快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突出重点,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株洲、湘潭、衡阳、岳阳、怀化、郴州、常德、张家界、娄底等一批省级综合交通枢纽,进一步增强区域竞争力。

重点加强株洲、怀化、衡阳铁路货运枢纽建设,以铁路站为重点,整合高速铁路沿线城市公路客运站、轨道交通、公交站建设,完善集疏运设施,同步建设一批零换乘、综合性、立体化综合客运枢纽。积极推进岳阳、常德等环洞庭湖城市港口大型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强化岳阳市作为湖南唯一通江达海口岸的功能,将其打造成为省级综合交通枢纽和中部地区的重要交通节点城市。

3.推进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积极发展其它地级市的交通枢纽,提升城市功能;稳步推进县级市的交通枢纽建设,提高交通服务水平。

(二)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导作用,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设施承载能力和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城市中心城区干道系统和次、支路系统建设,加大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改善停车环境,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加大新区内部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建立多模式交通体系,引导新区开发。

1.港口

继续推进内河航运设施建设,促进港口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合,实现港口作业的机械化和港口管理的现代化,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产业发展需求,推进专业码头和集装箱码头建设。加强岳阳港建设,完成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株洲湘江航电枢纽二线船闸建设,推进湘江2000吨级航道衡阳段改建工程,加快千吨级码头建设;加强国家内河主枢纽港之一、中部地区重要水运枢纽长沙港建设。

2.城市道路

推进主干路系统建设,改进次干路、支路,改善微循环系统。重点改造中心城区的主要拥堵节点,打通一批断头路,建设城市重点功能区、交通枢纽及交通拥堵区域的周边道路。

3.轨道交通

扩建部分城市高铁站场,推进地铁、城市轻轨建设进度,建设客专综合维修基地,完善动车检修设施,加强客运信息化建设,加强轨道交通与城市道路的高效接驳。

长沙建成磁悬浮轨道交通,运营5条地铁线路,完成长潭城际铁路建设,启动株洲、湘潭地铁建设;启动长沙第三轮轨道交通建设,推进渝长厦高速铁路、长益常城际铁路的建设;推动衡阳、郴州、邵阳轨道交通前期工作,推进怀化编组站搬迁建设,加快建设怀化南站铁路枢纽。

4.机场

完成黄花机场第二跑道建设,加快4D到4F的东扩升级,推进荷花机场改扩建为4D,加快常德、芷江机场改扩建,永州零陵机场迁建,推进武冈机场、岳阳机场、湘西机场、郴州机场等项目建设进度。同步建设周边交通基础设施,争取完善空域政策,提升空域、航路、航线的容量和流量。加快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和通用机场建设,力争每个市州建设1个以上通用机场,全省建设10个以上通用机场示范点。

5.停车设施

着重改善居住停车条件,适度满足出行停车需求,逐步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侧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推动城市静态交通资源社会共享。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开展老旧小区停车改造试点。

(三)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

1.提升城市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

切实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体系规划建设,深入落实"公交优先"战略,优先发展大容量公共交通,稳步提高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公交服务系统;加大公共汽车投放和更新,科学稳妥地增加出租车运力,适度发展网约车,加快公交换乘服务系统建设,提升公交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

2.加大路权优先力度。

加快建立公共交通的信号优先系统,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完善公交专用道使用管理办法,加强专用道管理。

3.优化调整公交线网。

城市中心区线路减少重复,边远地区扩大覆盖,以提高公交运送速度为重点,满足大客流长距离出行需求,合理配置公交运力资源,方便小区居民出行。

(四)着力推进绿色交通建设

1.完善步行及自行车系统。

改善步行、自行车设施条件,提高出行安全、便捷、舒适程度,鼓励步行、自行车出行。加快绿道网络建设步伐;完善城市中心区的行人步道、自行车道系统,建设完善一批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在重点大街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建设一批自行车、步行示范区,在主要公交车站、轨道站点及客流集中地区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依托轨道交通站点和公交枢纽,推进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推进无障碍交通设施与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成中心城区无障碍交通出行系统。

2.推进交通行业节能减排。

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建设以低碳为特征的绿色综合交通系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公交车辆节能环保技术研究和既有车辆改造,扩大新能源汽车使用规模,优先发展轨道、公交等低耗高效的资源节约型交通方式。积极探索城市交通资源循环利用的发展模式,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提高交通废旧物资循环再利用水平。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在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应用,建立健全能耗统计、监测、考核和节能激励机制。

(五)全面推进城市智慧交通

1.建设交通信息系统,实时发布交通信息。

通过交通路况监控系统、交通信息综合查询系统、交通信息监控显示系统、公路状态监控系统、航道状态监控系统、气象监测系统等建设,实时发布堵车路段、交通事发地点、停车情况、绕行线路等信息,全面掌握城市交通的动态情况,为居民提供智慧出行。

2.加强智能公交系统建设,促进公共交通发展。

建设公交智能调度中心,对线路、车辆进行规划调度,实现智能排班,提高公交车辆的利用率;通过建设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公交车内、站点及站场的监控管理;推进电子站牌建设,促进公交车电子站牌成为城市实施信息展示的主要平台;推进公交站点车辆信息预报发布服务系统建设,提升公交车辆运营效率。建设公共停车场(位)智能收费管理系统。

3.加快智能交通枢纽建设,提高交通运行效率。

采用高水准的换乘模式,结合信息管理系统、城市智能公共交通系统,推进各类交通设施之间的"零距离"换乘,实现交通枢纽信息化运输,采用数字化运营调度,加快多种客运交通方式衔接和联运,通过高效智能的城市交通枢纽建设,提高交通运行效率。

(六)积极完善交通管理政策

1.制定公交优先发展政策。

根据出行需求,制定高品质、可持续的公交发展战略,规划公交专用道、专用线,严格执行路权分配,禁止占用公交车专用道及非机动车道,确保公交优先,优化公交乘坐环境,实现票价整合、线网完善。

2.完善交通枢纽的建设管理政策。

落实内外交通接驳、公交接驳、步行及自行车接驳等交通枢纽的管理,制定不同城市、不同类型枢纽的差异化管理政策,提高枢纽运行与换乘效率。

3.制定静态交通管理政策。

按照区域差别化原则,持续调整停车配建标准,推动"用车"与"拥车"负担应有成本,推广停车社区化管理,实现停车与环境的协调,结合交通实际运行情况及停车收费分区,动态调整停车收费,实现对拥车的合理控制并平衡静态交通。

五、行动计划

(一)交通枢纽打造行动计划

加快长沙、岳阳等全国性、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加快长沙、株洲、怀化、衡阳四大铁路枢纽建设,打造具有增值服务功能的铁路货运中心。发挥岳阳龙头港作用,积极推进洞庭湖岳阳综合枢纽工程建设,统筹四水航运资源,打造成长江中游航运物流中心。

(二)民航机场建设行动计划

重点实施长沙黄花机场飞行区东扩工程,由目前的4D扩建为4F,将长沙空港打造成中部地区重要的航空枢纽。推进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改扩建为4D,将张家界机场打造成大型旅游机场和重要的干线机场。

加快常德、怀化机场改扩建,永州零陵机场迁建,推进武冈机场、岳阳机场、湘西机场、郴州机场、娄底支线机场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每个市州建设1个以上通用机场,全省建设10个以上通用机场示范点。

(三)轨道交通建设行动计划

长沙建成运营地铁5 条线路,力争每年开工一条,每两年建成一条线路;启动株洲、湘潭地铁建设。加快衡阳、郴州、岳阳、邵阳轨道交通前期工作。推进怀化编组站搬迁建设,扩建怀化南站高铁枢纽。

(四)港口码头扩容行动计划

加强岳阳港口码头和锚地建设,提升现有一级航道能力,增加吞吐量,发挥其龙头作用,加快融入长江经济带,科学构建以城陵矶港为核心的多式联运交通集疏运网络;加强长沙港建设,打造成专业化运输核心港区,将岳阳港和长沙港建设成湖南省货运首选港口和主要港口;提升株洲、湘潭、常德、益阳、衡阳、永州等重点港口的功能,加快推进沅水、资水千吨级航道和松虎河航道整治,争取水运航道津市-岳阳段以下提升为二级航道,鼓励发展江海直达船型。

(五)公交都市创建行动计划

完成长沙市、株洲市国家级公交都市的建设,力争五年内新增2个以上的国家公交都市,鼓励衡阳、湘潭、岳阳、常德、娄底、永州等人口规模较大的城市积极申报创建公交都市,提升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六)绿色交通推广行动计划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2020年底之前实现新能源汽车占常规公交的50%以上,在长沙、衡阳、常德等城市鼓励推广新能源公共汽车,并在各城市配套建设充电桩。

加强绿道网规划建设,在长株潭城市群建成一批城际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加快衡阳、岳阳、常德、怀化、郴州、娄底、永州等城市绿道的规划与建设,其他城市鼓励结合城市环境推进绿道建设。

大力推广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所有地级城市均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鼓励县级市进行建设。

(七)智慧交通升级行动计划

以长株潭为试点建设智能交通行车诱导系统,在城区主要路口、路段设立交通诱导显示牌,实时发布交通诱导信息。提升车辆的智能化水平,推广车辆智能终端、"电子绿标"等智能化应用,加强营运车辆的智能化管理和调度。推进城市公交"一卡通"的深度开发利用,实现城市公交一卡通的跨市域、跨交通方式使用。进一步巩固扩大高速公路ETC推广应用成果,改进营销模式、加强运营管理、完善配套设施、强化技术支持,营造便捷有序的高速公路出行环境。

(八)交通政策完善行动计划

推动《湖南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条例》和配套规章出台,初步建成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城市客运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公交成本定价改革、公交补贴补偿制度、公交发展水平绩效评价制度、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制度等关键制度,切实促进公交健康可持续发展。完善公共停车收费政策,各城市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停车政策,优化停车环境,提高停车场利用效率。

六、保障措施

(一)实行分级指引,科学引导分类建设

将全省29个设市城市分为枢纽Ⅰ级城市、枢纽Ⅱ级城市、枢纽Ⅲ级城市、节点城市4个层级,在交通设施建设、枢纽建设、公共交通及具体发展指标等各方面对各层级城市进行分级指引,以实现科学引导城市交通设施分级分类建设。

(二)加强规划引导,科学谋划重大项目

强化本规划对各级别城市交通建设项目的指导,尚未制定《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城市应加快制定,并以本规划为指导,完善其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相关行业规划;加强各种交通方式的无缝对接,完善公共交通体系的建设,科学谋划重大交通建设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强化规划的引导,并定期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在发展过程中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

(三)完善政策法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和落实公交优先的各项政策措施,在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给予公交发展一定的倾斜,积极推动及引导公共交通出行;根据城市不同区域的不同交通供求差异,枢纽Ⅰ级、Ⅱ级、Ⅲ级、节点城市在私家车发展、公共交通发展策略上采取差异化政策;实施交通需求管理,在加快道路网络建设的同时,调控机动车流量,确保道路车辆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健全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相关规划中协调和落实交通规划的内容,使之具有法定性,并予以法律保障。

(四)拓展投融资渠道,完善资金保障制度

在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下,不断扩宽资金利用渠道,发挥各种融资平台的作用,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加快交通基础设施与公共交通等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运输市场的开放性,吸引社会资金开展建设和经营活动,积极探索PPP合作开发模式,完善资金保障制度,确保规划项目的落实。

(五)加强科技创新,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加快交通科技进步、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交通科技成果,推进交通行业的科技进步,全面提升交通科技含量,提高交通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的科技水平。制定城市智能交通发展纲要,推动智能交通新技术在交通管理、公共交通、发展协调、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应用,积极引进交通创新科技人才,并制定合理的人才优惠政策,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七、重大项目

(一)城市交通建设内容

1.长沙市

重点打造两个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即黄花机场、长沙南站,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统筹线路、站场以及信息传输等设施的有效衔接,实现"零距离换乘"。

铁路客运枢纽"三主一副",即长沙南站、长沙站、金桥站和长沙西站;铁路货运站场主要是霞凝站、望城站、丁字站,扩建捞刀河编组站。将汽车南站、西站、东站、长株潭客运站作为公路主枢纽站,新增7个新城客运站。规划5处综合性客运码头,1处物流港。黄花国际机场从4D扩建为4F,其备降机场为张家界机场。

建成通车5条地铁、1条磁悬浮线、2条城际铁路,建设大型公共停车场共159处,总泊位35000个。设置公共汽车停车场28处,保养场9处,车辆基地14个。

2.株洲

对现有株洲铁路客站进行改造,在株洲石峰区俞家坪地区建设1处综合性铁路货场。完善4个都市区级公交枢纽站,5个市级公交枢纽站。完善2个客运码头,新建1个水上游览观光码头,开工建设地铁1号线。

建立完善的多层次公交体系,承接35%城市客运交通量。建设3个公交保养场。公共停车场用地控制在170万平方米。

3.湘潭

打造国家级枢纽(一级)1个--九华公路客货运输枢纽,区域性枢纽(一、二级)3个,改造升级湘潭火车站为规模始发站,重点建设九华中心港,机场则依托黄花机场。设置公共停车场124个,11处货运停车场,3个环卫停车场,4处综合货运枢纽,开工建设地铁1号线。

中心城区形成以城际铁路、都市区轨道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的一体化公交系统,公交出行占全方式出行的35%以上。设置7个公交到发站、11个公交首末站、7个公交枢纽站、2个公交总站、1个公交停车场。

4.衡阳

关闭中心城区散、小货场,建设完善衡阳南站、周家坳、茶山坳、朱家堰、松木、雁城6处综合货运枢纽及东阳渡铁路货运中心,加快红光物流园、白沙物流园等园区建设;建设完善衡阳站、衡阳东站、华新、中心客运站、衡阳南站、酃湖、望城坳七处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共设置市内大中型公共停车场150-200处,外来机动车停车场8处。将衡阳市打造成全国重要的陆路交通枢纽城市,建设湖南最大的客货流集散中心和物流中心。

设置6个一级公交枢纽、9个二级公交枢纽,使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0%。建设保养场3处,公交停车场14处。

5.岳阳

新建铁路客运站场2个,改扩建岳阳东站、岳阳北站。

新建一级汽车站2个,二级汽车站3个,三级汽车站1个,改扩建为一级汽车站2个。重点建设岳阳港。建设三荷机场,机场规模按支线机场4D规划、4C建设。公共停车场泊位布置10837个。

开工1条轨道线。确定公交综合车场18个,公交修理厂1个,公交大型枢纽站5个,公交一般枢纽站14个,公交首末站63个。公路客运站取消3个,改扩建2个,新建6个。

6.常德

完善6个铁路站场,其中2个铁路客运站、2个物流中心、2个货运站。建设6个汽车客运站、7个汽车货运站。完善常德港,并将其划分为8个港区。依托桃花源机场,将其作为长沙黄花机场的备降机场。规划停车泊位总数42万个。

公交出行分担率约达到25%,建设4条BRT主线,结合主线建设10条BRT支线及17个BRT公交站场,出租车规模达到2300辆,结合沅江建设客运轮渡与观光游轮。规划建设市级公交枢纽(一级枢纽)7个,片区级公交枢纽(二级枢纽)30个。

7.怀化

设置公交枢纽场站8处,市区铁路枢纽为怀化火车站和怀化南站。新建2个铁路一级客运站,改建1个铁路二级客运站。港口重点建设鹤城港和中方港。机场利用芷江机场。规划停车场17处,布局货运枢纽7处。

在中心城区建设3条BRT,4个公交停车保养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0%。

8.郴州

建设完善2个铁路客运站、3个铁路货运站。建成4个公路客运站。在北湖区华塘镇建设4C级民用机场,预留扩建4D级条件。规划停车场48个。布局2大物流中心,2个货运站。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0%,设置20%以上公交专用车道,规划建设3条BRT线,公交车辆配车1000标台左右。布局公交停保场5处,公交枢纽站8处并新增14处公交首末站,建设智能公交电子站台系统。以郴州西站为枢纽中心开工建设1条轻轨。

9.邵阳市

建设并完善2个铁路客运站及2个铁路货运站。规划公路客运枢纽4处、货运枢纽3处。结合资江、邵水两岸建设,建设邵阳港,包括四个港区。加强与武冈机场及邵东民用机场的交通联系。规划11处大型停车场,每个泊位总数约在100-200个之间。

规划建设3条BRT线路,并在规划期末规划轻轨线路。共设置8个公交枢纽站场,结合居住区建设公交首末站。

10.张家界市

规划建设官黎坪火车站(客运)、西溪坪火车站(客货运站)、张家界高铁站。规划4个汽车站场、3个货运枢纽。规划澧水河旅游码头共14处。扩建荷花机场,延长机场跑道至3600米。规划公共停车泊位约9770个。

设置公交专用道,建设5个公交枢纽站、7个主要公交首末站、11个公交停保场、4处公交保养场。规划建设1条旅游轨道交通、6个轨道交通点。

11.益阳市

完善益阳火车站,规划建设高铁站,另外再规划建设一个货运火车站。规划建设5个公路客运站场,其中2个一级站、1个二级站、2个三级站。规划益阳港清水潭、泥湾千吨级现代化码头。规划82处公共停车场,均衡布局在各发展片区。

规划2条轨道交通、2条BRT线路、15条公交专用车道、62条公交线路、10个停保场、4个公交枢纽站、22个公交首末站、1700辆出租车。

12.永州市

建设改造永州火车站、零陵火车站,火车站预留发展余地。新建铁路货运站(编组站)1个,无水港1个,搬迁机场1个。规划建设2个综合客运枢纽、3个汽车客运站场;4个汽车货运站及3个物流园、5个物流中心。规划建设永州港3个千吨级港区码头,新建7个旅游码头。加强永州零陵机场与周边城市机场的协调发展,强化机场与中心城区和高速公路之间的交通联系。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68个,其中18个大型停车场。规划建设智能交通工程。

规划永州中心城区公交车辆1500台,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30%,规划建设实施BRT走廊85公里,首期32km(2016年建成运营,已开工),设置BRT主线3条、支线13条,公交枢纽站11处、总规模15.5万平方米,停保场7处、总规模11.9万平方米,首末站19处,总规模3.8万平方米,出租车1250辆。

13.娄底市

规划建设2个铁路客运站和2个铁路货运站,3个汽车客运站。建设5个码头,其中3个货运运输码头,2处游客客运码头。规划建设9592个路外停车泊位、3854个路内停车泊位。

规划达到800辆公交车,公交首末站15个、大型枢纽站3个、一般枢纽站2个、公交培训中心1个,118.8公里专用道,规划2条BRT线路、4个BRT站场、12个中间站与枢纽站。

14.吉首市

加快吉首高铁站的建设,推动老火车站的适时搬迁改造。建设湘西机场,加强中心城区与机场的联系。

规划设置2处公交换乘枢纽站,1处公交保养场、1处公交修理厂,推行公

交优先策略。

15.浏阳市

建设铁路站场1个,设置浏阳至长沙的城际铁路客运站场5处;根据居住片区设置8个客运站场;加强与黄花机场的公共交通联系,设置定点定时民航班车;规划3处对外机动车公共停车场,40处社会停车场。

规划500辆公交车,公交线路网覆盖市区85%以上,3处公交车辆保养场、7处主要公交首末站。

16.醴陵市

完善提升醴陵站,合理建设醴陵东站,预留3处城际铁路站场,预留醴茶铁路电气化改造;规划公路长途汽车站站场5个、3处物流园区;规划建设57个社会公共停车场、7处货车停车场。

规划设置8处公交枢纽、6处公交保停场,公交车数量达到500辆、出租车达到1100辆。

17.韶山市

建设1个高铁站场和1个普铁站场。将现有长途汽车站搬至高铁站附近,并新建1个客运站。规划建设7处社会停车场,在两个火车站广场配套停车场。规划设置3处公交换乘枢纽站,承担中心城区公交客流的换乘与集散,结合枢纽站建设公交保养场与公交首末站。

18.湘乡市

改造提级湘乡火车站,规划设置2个城际铁路客运站;规划建设红仑桥汽车站为区域性客货运枢纽,湘乡市汽车站为综合换乘枢纽;结合广场、居住片区等设置公共停车场。

规划建设5条公交快速干线,加强与市区、湘潭县及湘潭市的交通联系;规划公交车数量达到400辆、出租车800辆、规划公交枢纽3处、公交停保场2处。

19.耒阳市

完善耒阳西站高铁站,提升耒阳火车站客运站、扩大3处铁路货运站;规划并完善7个公路客运站,建设红眼塘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完成耒水航道升级,耒水干流永兴至耒河口171KM升级为Ⅳ级航道,沿耒水两岸规划10大港区;加强与衡阳南岳机场的公路交通联系。

推进公交一体化进程,规划公交车600辆、出租车800辆,规划设置12条公交线路,公交枢纽站6处,公交保养场4处,鼓励慢行交通系统建设。

20.常宁市

预留铁路站场用地;规划建设4个客运站、1个货物流通中心;加强与周边县市机场的交通联系;改造升级2个港口;设置大型停车场36处。

规划建设400辆公交车、800辆出租车,规划建设8处公交首末站、4处公交停保场,进一步完善收费公交和免费公交并行的模式,鼓励公交出行。

21.武冈市

完善武冈站综合站,预留邵阳城镇群城际铁路的站场及通道;规划建设4处汽车客运站、2处汽车货运站;加快武冈机场建设,机场性质为国内支线机场;规划20处社会停车场。

规划建设500辆公交车、700辆出租车,规划建设7处公交首末站、3处公交停保场,完善市区与机场的公交线路与班车。

22.临湘市

完善提升临湘火车站,预留临湘高铁站发展用地;扩大现有2个长途汽车站,新建1处汽车南站;规划改扩建鸭栏码头,铁山嘴500吨级码头;加强与周边县市机场的交通联系;规划建设14处停车场。

规划2条快速公交路线、6条组团间路线;2个公交枢纽站、公交首末站用地约0.3公顷;规划将首末站、综合停车场、修理厂三者合一布局,共设置2处。

23.汨罗市

完善提升汨罗火车站,预留城际轨道的站场与通道;规划2个长途汽车站;加强与岳阳三荷机场的交通联系;规划5处大型社会停车场。

规划公交车辆数达到500辆,建设4处公交枢纽,将首末站、综合停车场、修理厂三者合一布局,共设置2处;规划建设1条公交快速路。

24.津市市

规划津市火车站,为客运货运综合型,补充东西向铁路客运条件;规划2个公路客运站、2个货运站;打造"一航五港",提升航运能力;加强与桃花源机场的交通联系;规划建设18公顷的停车场。

结合津澧新城建设,规划建设G353国道,并与湖北石首对接,将G353延伸至长江石首港,规划建设1条公交快速线,公交枢纽站5处,其中综合换乘站2处,大型换乘站3处;另外配置公交停车场、首末站、修理厂、保养场各1处。

25.沅江市

预留城际轨道站场建设及通道;规划建设1个客运站,4个港口码头;加强与常德机场的交通联系;建设4处大型停车场。

规划建设3处公交枢纽站、1个综合换乘站,预留快速公交线路,加强公交与航运的连接,提高运输效率。

26.资兴市

规划建设3处铁路站场,其中1个铁路客运站、2个铁路货运站(四级);规划3个汽车客运站,对原有的客运站整合升级为二级;建设到郴州机场的快速通道;建设23处公共停车场。

规划期末,公交分担率达到30%,规划公交车数达200辆;规划3条公交快线、4条公交干线连接各个发展组团;公交专用道5条、公交枢纽站2个、公交首末站4个、停保场3个、修理厂1个;出租车营业站6个。

27.洪江市

改造升级洪江火车站为三级站;规划1处长途客运站,在原有基础上整合提升,新建2个货运站物流中心;整治沅水航道能力,发展航运;加强与芷江机场的交通联系;规划10个大型停车场。

规划公交车拥有量为150辆、出租车300辆;规划公交站场用地共5.14万平方米,站场按保养场、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四项内容规划配置。

28.冷水江市

规划改建冷水江东站,将火车站提升一级,扩建金竹山火车站,加强与坪上高铁站的对接;规划建设2个汽车客运站,1个汽车货运站;建设水上旅游码头1处;建设社会停车场23处。

规划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35%,市区公交线路网密度不低于3km/km2,规划建设6个公交站场、1个公交车辆调度中心和公交总公司。

29.涟源市

建设铁路客运站1处,完善站场设施;规划长途客运站5处,保留现有汽车站;规划建设14处社会停车场。

规划建设2条公交快速路线,公交车数量达到300辆;在城西公园东侧建设1个大型公交停车场、城东与城北各建设1个公交站场,完善公交线路。

附件一:城市交通分级指引

一、交通层级划分

级别 城市

枢纽Ⅰ级城市 长沙

枢纽Ⅱ级城市 株洲、湘潭、衡阳、岳阳、怀化、郴州、常德、张家界、娄底

枢纽Ⅲ级城市 邵阳、益阳、永州、吉首

节点城市 浏阳、醴陵、韶山、湘乡、耒阳、常宁、武冈、临湘、汨罗、津市、沅江、资兴、洪江、冷水江、涟源

参考城市人口规模、城市现有交通设施服务区域、日集散客流量的分级量化、城市内部多元化交通等影响因子,规划将全省29个设市城市分为4个层级。如下表所示。

二、交通规划分级指引

(一)枢纽Ⅰ级城市

面向区域,构建集约、环保、高效的生态型综合交通体系,以建设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依托,打造中南地区交通枢纽及绿色公交都市。

优先保证加快轨道交通、BRT系统的建设,加大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力度,构建多方式公共交通客运服务系统,满足市民多样化交通需求,确立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0%以上,公交专用车道设置率达到30%以上,轨道交通承担公共交通客运量的比重达到40%。

(二)枢纽Ⅱ级城市

以快速路、主干路为主体,建设与城市职能相适应的、以人为本的、满足各层次交通需求的"便捷、畅通、高效"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加快快速公交系统和公共汽电车专用道建设,优化公共汽电车和大容量公共交通网络结构,完善公交接驳系统建设。有条件的城市适度发展轨道交通。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5%以上,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0%,公共交通乘车一卡通使用率达到80%以上。

(三)枢纽Ⅲ级城市

以建设综合性交通枢纽为重点,加快绿色交通理念与方式的推广,打造衔接度高,集铁路、公路、公交、出租车等多种交通方式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适量规划BRT线路与公共汽电车专用道,有条件的可结合城市职能、规模及发展实力适当发展轨道交通,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能力。适当发展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建设绿道,并以试点方式开展自行车租赁。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0%以上,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85%,公共交通乘车一卡通使用率达到75%以上。

(四)节点城市

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为重点,以主干路、次干路为依托,构建常规公交为主体、步行与自行车出行比例逐步提升的高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完善公交线路与乘坐环境,规模较大的城市可根据条件规划建设BRT,鼓励公交出行。完善非机动车道建设与管理,鼓励步行与自行车出行。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35%以上,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共交通乘车一卡通使用率达到70%以上,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全部完成。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整理)

关键词 : 公共交通 轨道交通 高铁 铁路 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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