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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智慧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二)
时间 : 2016-04-29 17:01:12

六、主要任务


(一)夯实智慧城市发展基础,完善"智基"。


1.加快建设城市通信网络。


建设光网城市。积极推进宽带沈阳建设,加快光纤网络建设,发挥三大通信运营企业的主体作用,推进新建区域宽带共享接入网络部署和已建区域网络扩容升级,优化网络结构,提升网络质量,持续扩大网络基础设施覆盖范围和深度。城市地区加快扩大光纤到户网络覆盖范围和规模,农村地区积极推进宽带乡村工程,加快宽带网络向行政村延伸,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进光纤到村,加快部署基于IPv6技术的下一代互联网试点应用。


建设无线城市。完善3G/4G网络建设,加强对5G技术的研究和探索,适时推动新一代移动网络建设。推广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基于位置服务。加快WLAN建设,扩大无线网络覆盖范围,推进建设多层次、立体覆盖的无线网络,提升公共交通、行政办公、旅游景点、医院、高校、商业金融等重点场所WiFi网络覆盖率,优化网络服务质量,鼓励社会资本进行WiFi接入点建设,构建支撑各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无线城市一张网。


完善电子政务网络。继续扩大电子政务网络覆盖范围,整合各类专网资源,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注重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强化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全流程管理。


统筹要求:统筹各运营商网络布局和建设需求,共享基站资源。优先使用已建网络,统一全市政务网络和公共部门互联网接入。


2.统筹建设城市智能化基础设施。


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整合全市范围内水、电、气、热、通讯等各类城市信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传感器、RFID标签等附属设施,提高智能化感知和监控管理水平。构建城市智能化基础设施公共信息平台,推进市政综合管网数据资源可视化,实现辅助审批、智能分析、共享服务及维护,以及在线监督、监控预警、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和信息发布等功能。


统筹要求:充分利用已建设施,统一编码标准,新建设施标准管理,各类信息统一接入城市智能化基础设施公共信息平台。统筹建设需求,共享管网资源。


3.集约化整合云计算中心。


以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模式,加强政务云建设,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加快基于超云平台的大数据应用基地建设,推进各通信运营企业建立互联网数据处理中心,构建面向各类用户的服务框架体系,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提供一体化的云计算服务能力,提高业务承载能力和集约化水平。建立市政务云与社会"公有云"分工合作机制,将政府部门各核心业务和涉及敏感信息的电子政务系统逐步迁移至市政务云,将其他电子政务系统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迁移至社会"公有云"服务平台。


统筹要求:统一建设云计算服务能力,原则上不新建机房,各单位现有机房逐步向统一政务云迁移。


(二)统筹全市数据资源体系,构建"智心"。


1.完善城市基础数据资源建设。加快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息、宏观经济、信用信息等五大基础数据库建设。以全市各部门现有数据资源为基础,结合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企业经营等领域需求,加强主题数据库建设,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源,为政府公共管理、居民生活服务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统筹要求:推广基础数据资源的数据采集、命名、格式和接口等行业标准,出台地方标准,规定政府业务系统和数据库要预留"城市标准数据输出接口",以保障各部门业务数据输出格式的一致性和兼容性。


2.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定完善政务数据资源采集、更新维护、共享交换、评估监督相关的各项制度和标准,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使用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全市数据资源需求的梳理,明确数据来源和需求,明确管理与使用的权责,按"一数一源"方式加快推进数据资源的统一采集、管理和共享,提升政务数据资源质量。


统筹要求:各部门应当无偿为数据中心及其他部门提供政务数据共享,及时响应其他部门提出的共享需求。


3.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建设部署统一的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实现各领域、各部门数据的统一目录管理、统一认证和统一交换。建立以信息资源共享为核心的政务协同工作机制,统一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规范,实现不同网络、不同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基于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避免区县分散建设同类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在此基础上,逐步汇聚企业、互联网以及城市物联数据,由政务大数据扩展到社会数据的共享交换。


统筹要求:市级统一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新建信息化应用应统一使用此平台。


(三)提供整合分析决策能力,建设"智脑"。


1.提供数据清理比对和分析挖掘能力。对数据开放与共享交换平台所集中的数据进行分析,识别数据所对应的基础实体,对数据进行匹配关联,并对同一实体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比对印证,从而识别不一致的数据提交数据源单位进行修复,作为扩充、修正城市基础数据库的参考依据。构建数据模型,将数据由面向业务的应用数据模型重构为面向数据资产的基础数据模型。


统筹要求:推广数据采集、命名、格式和接口等标准,保障数据的一致性和兼容性。


2.智慧城市运行监测评价及可视化展现。以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为基础加强整合分析,基于地理信息平台,以智能化、立体化、可视化的方式将城市道路、交通、建筑、地下管网、视频监控等基础信息和城管、治安、环境、经济、旅游等城市运行关键领域的综合数据直观呈现在管理者面前,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城市管理者可对所需城市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统一的查看和调度,提升决策的智能性、时效性。


统筹要求:统筹建设智慧城市运行监测评价及可视化展现平台,对监测数据进行组织、建模与分析,实现宏观决策执行效果的模拟测算,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


3.提升决策和应急管理能力。对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为城市管理和决策者提供服务预测、监管评价、运行管理、政策管理等方面的结构性、趋势性的支撑,帮助城市管理和决策者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对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发现和及时响应,持续提高城市的运营效率。


统筹要求:统筹建设市级领导决策支撑平台,各类安全保障系统要统一接入领导决策支撑平台。


4.促进数据开放与社会运营。在基础数据库和各主题数据库的数据建设完善后,建设统一的数据标准管理体系,对开放数据进行分类、审核、监管。建立完善的安全体系,包括数据分级、数据来源和隐私规则等。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数据运营公司为载体,以满足社会开发利用需求为导向,将清洗脱敏后的数据逐步分批向社会开放运营。


统筹要求:加强对各部门数据的统筹管理,提升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化程度。公开共享政务数据,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动采集并开放数据。规范社会运营法则,保障数据在社会运营中健康、安全的运作。


(四)保障民生服务普惠均等,提升"智惠"。


1.建设"我的沈阳"智能门户。聚合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服务资源、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和便民服务资源,建设"我的沈阳"智能门户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对接和共享公安、交通、社保、医疗、房产、旅游、气象、环保、体育、档案信息等各领域信息资源,并将其他部门分散的、单一的服务集中由"我的沈阳"统一开发集成,为不同群体提供协同性、综合性、针对性服务,线上为市民提供"足不出户网上办事"窗口。依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将社区服务站作为"我的沈阳"门户的线下服务网点,形成线上线下互动的市民公共服务体系。借助统一服务入口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的全人群覆盖、全天候受理和"一口式"办理。以手机门户作为牵引,配套搭建PC网页、热线和社区服务站等多种服务渠道,形成多方位、全覆盖的市民融合服务。


统筹要求:统筹建设"我的沈阳"智能门户,整合已开发APP项目,市大数据局集中开发其他相关应用,结合市民卡与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形成完整的市民服务体系。


2.统筹市民卡服务体系。由智慧办统筹和整合现有社保、居民健康卡(含新农合居民健康卡)、城市交通、智慧社区、金融IC卡小额支付、公共事业代收费、电子政务、医疗、文化旅游等领域信息系统,由大数据运营公司进行市民卡运营,构建全市统一制卡平台、信息交换平台和资金清算平台,实现一卡多用,避免一事一卡。集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事业服务、商业金融服务于一体,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服务机制,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深度挖掘和开发利用市民卡系统积累的数据,辅助政府民生工程建设的科学决策,提高政府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与市民卡融合的商业服务发展,促进城市产业发展,提振区域经济。


统筹要求:充分利用人口基础数据库,加快市民卡在医疗、交通、文化、旅游等多领域的应用。以现有的各类卡为基础,拓展其功能,升级为市民卡。


3.构建智慧医疗体系。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为中心,建设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及计生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推进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实现各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结果数据互联互通,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管理服务,打造"保健在家中、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管理需求,建立和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传染病、应急指挥、院前急救系统等健康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城市云医院"平台。推进"智慧医院"的建设,实现医院的信息化、医疗信息的互联网化和医疗设备的物联网化。


统筹要求:充分利用人口基础数据库,加强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库和电子病历库之间的融合,共享医疗卫生相关数据资源,统一使用共性医疗支撑平台。


4.推进智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整合社会保障领域业务信息资源和系统,将终端延伸至街道社区、单位以及职工群众,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综合服务,实现全流程协同管理、基层综合办理和网上一站式服务。加快就业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市场智慧化改造。以"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就业专网业务经办系统和数据为基础,全面整合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民政等部门的就业政策和服务内容,为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建立全市医保参保人员就诊档案数据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健康知识库。充分利用网站及移动终端等开展网上办事服务,为群众提供多渠道、便捷灵活、足不出户的服务。


统筹要求:充分利用人口基础数据库,深化使用人力社保数据库,共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数据资源,统一使用共性人力社保支撑平台。


5.完善智慧社区体系。提升社区宽度接入能力,扩大社区公共区域无线WiFi网络覆盖率。完善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建设,实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的运行模式。推动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向社区一口式办理信息系统迁移或集成,实现社区服务事项的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推进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业信息系统的相互衔接。完善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对社区辖区内人、地、物、组织和事件等各种资源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动态管理、及时发布,实行定向网格化管理。建设统一的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为社区政务服务、社区公共服务和社区商业服务提供统一应用和可扩展支撑,并将该平台作为进入社区的各类智慧信息系统的统一入口和信息发布的统一出口,形成联通社区、街道、区和市的四级管理和服务网络,以社区养老服务线上和线下结合模式为切入点,逐步拓展各类社区服务与智慧社区的融合。


统筹要求:充分利用人口基础数据库,依托社区管理系统,使用社区综合数据库和各类民生服务主题数据库,共享社区服务管理网格数据资源,统筹建设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社区便民服务终端,采用市场化机制,引入成熟的社区服务资源。


6.推广智慧教育体系。以沈阳市现有教育信息化为基础,围绕"一网两库六应用",推进全市数字校园和"三通两平台"建设。实现所有校园宽带网络和数字资源全覆盖,推进智慧教育终端建设。整合全市教育基础数据资源,推进市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上级平台的对接和数据互通。丰富"公益学堂"课程,打造"沈阳公益学堂"品牌,推出网上家长学校。建立全市的教育管理与决策支持服务系统和教育信息化评估系统,各区打造教育门户网站,实现市、区两级平台对接。升级改造沈阳教育城域网,打造服务型的云数据中心。整合学校网络安全系统,形成市、区、校三级全方位网络安全体系。加大教育信息化培训力度,提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能力和学生信息素养。


统筹要求:充分利用人口基础数据库,深化使用教育数据库,共享教育数据资源,统一使用共性教育支撑平台。


7.构建智能交通体系。以现有信息系统为基础推进沈阳智慧交通体系建设。加强智慧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进交通运输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对公交、出租、道路运输、维修驾培、公路管理、执法等行业的车辆、设备、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整合沈阳交通行业各种数据,建立综合交通智能指挥中心和交通行业统一数据平台,在共享全市统一地理时空信息"一张图"的基础上,建立交通行业地理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数据资源优势,构建一体化,多方式的公众出行信息发布与服务体系,通过移动终端等多种方式为市民提供快速、直接、精准的乘车信息查询服务。加强交通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通过整合交通运输信息和视频监控资源,结合应急预案系统建设,建设交通行业应急指挥系统,实现交通运输运行监测调度及突发交通事件的统一指挥与处置,提高交通事件处理效率。整合各类停车资源,推进智能停车场建设,通过停车诱导屏、手机移动终端等渠道集中发布停车诱导动态信息。


统筹要求:以建设涵盖公路、铁路、地铁、民航、高速等全方位的"大交通"为目标,整合现有数据系统资源,使用全市统一地理时空信息"一张图"和主题数据库,由公安局负责统筹全市图像监控、摄像头等设备建设,避免多部门重复建设,加强建设后的运维管理,明确责任主体。


8.提升智慧旅游水平。着力构建行业管理、企业运营、电子商务三大信息体系,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居游公共服务平台、沈阳经济区居游o智能服务卡、沈阳经济区旅游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开发具备产品营销、个性订制、担保支付、游团跟踪、电子合同、咨询投诉等功能的智慧旅游应用系统。深入挖掘旅游消费数据,分析、引导游客消费需求,试点开展智慧旅行社、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餐饮、智慧旅游饭店、智慧旅游商场建设工作,逐步实现旅游消费在线化、旅游经营平台化和旅游管理智能化。建立旅游预测预警机制,实现与公安、交通、工商、卫生等部门形成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为决策、调控提供科学依据。


统筹要求:统一建设市级旅游展示和推介服务体系、旅游企业数字化设施,促进市民卡与居游卡实现功能衔接。


9.构建智慧文化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平台建设,打破公共文化资源条块分割,构建集展现、服务、交流、供需互动、文化定制等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的快捷服务。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院、演艺单位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数字化建设,通过多种形式逐步实现文化资源、文化服务、文化管理的数字化与智能化,大幅增强民众的良性文化体验,为市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文化服务,切实提升沈阳城市文化软实力。


统筹要求:充分利用人口基础数据库,加强与公共文化资源数据库的融合,共享公共文化相关数据资源。将文化服务功能集成到市民卡中。


(五)促进城市管理精细高效,加强"智理"。


1.提升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构建统一地理时空云平台。用现有的软硬件和数据库系统,在电子地图、影像地图等数据的基础上,增加街景、三维模型等基础地理数据,提升数据覆盖度和精度。扩充地理信息基础平台的内容和功能,建立空间地理信息基本图层,融合各类行业专题信息和系统业务信息,在基本图层上叠加各类信息图层,建设地理时空云平台,实现二三维一体化、地上地下一体化的地理信息综合应用。支持各委办局对时空信息数据、服务资源的检索和调用。


共享视频监控资源。遵循"统筹规划、科学布点、合理整合、互联互通、互用互控"的原则,将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已建设和拟建设的视频监控设备纳入"一张网",依托统一的网络中心和数据库,建设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对各级交通路口、市区出入口、人员聚集区、重要产品生产基地等区域进行立体监控。制定视频监控资源分级制度,实行分用户、分级、分权限的资源共享。建立视频设备维护保障机制,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有效使用。


建立动态管理感知系统。拓宽和完善城市环境秩序的感知能力,依托全市视频监控资源和地理时空云平台,充分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辅助城市综合治理,增强对市政基础设施、道桥、管网、环卫、园林绿化、房屋土地等领域城市部件的感知和管理。开发部件普查软件,建立完整的城市部件数据库,进行定期更新和维护。实现"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的拓展与提升,实现精确、敏捷、高效、全时段监控、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新型模式,提升城市管理的精准化、动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水平。


统筹要求:实现各项业务应用在地理时空信息"一张图"上进行。通过整合现有资源和新建资源将全市各部门的视频监控纳入统一框架,建立数据标准和共享机制。制定统一的市政基础设施感知和管理标准。


2.构建智慧政务体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现有并联审批软硬件及数据库基础上建立并联审批平台,集成各部门审批业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统一,建立横向联通所有政府审批部门,纵向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的并联审批制度。建立流程化服务模式,构筑各方参与、网上联动、对象申报、政府联审、中介参与、监察部门监督、社会公众评价的在线并联审批协作平台,并建立快速审批通道,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简政放权。设立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布业务审批流程及进展。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实时统计、对比、分析,全方位考核部门效能,提升监察水平。


政务信息公开。依托沈阳市政务公开服务网,在统一政务云平台的基础上,建立沈阳市政务公开综合服务平台。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国家政策要求,明确责权,统筹协调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充分整合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布行政执法、时政解读、权力运行和重点项目进展等,并将已存在的政务公开载体纳入平台。提升民众获取政务公开信息的便捷性,增加政民互动渠道,开展模型预测并调整平台公开业务的方向和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平台的智能化水平。


统筹推进政务协同办公。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息网络优化和带宽提速,统筹各业务系统,制定全市统一的政务协同机制,开发政务协同办公OA系统,全面推进各委办局无纸化办公,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在全市统一政务云的框架下,统筹建设网站群,遵循统一技术及框架标准,将各部门的官方门户网站及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服务平台纳入网站群管理,在同一个内容管理平台上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维护和后台管理,降低网站维护难度和资金。


统筹要求:在全市统一政务云框架下,统筹各部门审批业务,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并联审批机制。明确责权,统筹协调,实现统一政务信息公开,制定信息公开规则和标准。在统一技术和框架下统筹已建和要建的政务网站,并给予政策保障。


3.创建平安生活环境。


提升社会治安水平。贯彻集约化建设思想,整合公安系统人口、案件、驾驶员、出入境、交通违章、警综等数据资源,规范基础信息采集标准,明确信息采集职责分配,构建"一次采集、全网通用"、"一次变更、全网更新"的工作格局,加强数字化采集设备和移动警务终端的配置,建立相应的数据更新和维护机制。划分数据信息的涉密等级,在统一信息共享机制下制定公安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按需分级进行数据共享。将视频专网、无线通信网等非涉密对外业务网络纳入市级统一网络,在智慧城市统一规划下重新向各业务系统分配网络资源。在市级大数据中心的支撑下,运转情报研判、指挥调度等应用平台,构建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为全市突发事件提供应急处置服务。加强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应急通信装备配备,构建公安"天地一网"通信格局,推进人员和车辆轨迹系统深度应用,建设一体化指挥体系,实现扁平化、可视化、智能化指挥。


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统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软硬件系统和数据库,纳入政务云平台,在此基础上开展主题数据库建设和各类业务应用。将企业基本信息、企业预案、应急队伍等主题数据库统一整合至城市大数据中心。开发隐患排查治理网格化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和应急救援管理系统,提升安全生产平台的业务功能。充分利用移动应用技术、物联网和4G网络,扩展移动应用,开发智能终端管理系统,实现基础信息规范完整、动态信息随时调取、执法过程便捷可溯、应急处置快捷可视、事故规律科学可循。建设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和移动终端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生产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流程图、警示教育、安全咨询、举报投诉等服务,提高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的意识。


统筹要求:优化、整合、新建公安业务应用管理系统,统筹公安业务相关的数据库、网络和应用系统,建立统一的公安警务平台。加强生产信息的实时采集,统一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并和上级省市系统实现对接。


4.建立网格化城市综合治理体系。


构建"大城管"体系。按照集约化原则,强化跨部门数据整合、系统整合和业务协同,以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大城管"格局,设计市区两级联动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全局,整合执法、环卫、社区等各方面的力量,协调工商、公安等其他执法部门,以网格化管理促进上下联动,形成逐级负责、各尽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落实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


提升移动执法效率。升级城市管理执法终端系统,实现城管移动办公和在线执法,提升城市管理执法的精确性和指挥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城市管理评价系统,开发市民互动功能,方便市民参与城市管理。


统筹要求:统筹建设全市网格化管理平台,落实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完整的城市管理移动执法系统,加强城管执法部门内部的信息同步与数据共享,提升执法效率。


5.建立智慧市场监管体系。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结合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对原有征信平台进行扩展开发和建设,整合硬件系统、软件平台、数据库,健全组织机构,全面提升平台功能,建成跨部门、跨行业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征集和查询方式整合企业、非企业及个人的信用数据,建立主题数据库,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准确的信用信息服务。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将重点项目信息与全市统一地理时空云平台结合,建立重点项目信息数据电子地图,辅助在线监管和决策,并向社会发布。开发项目投资数据管理系统,作为信用信息体系的重要支撑,对全市项目的投资和管理数据进行统一采集和认定,面向全市共享。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体系。整合食药监局信息化基础设施,在统一云平台框架下梳理历年业务信息,并以完善电子追溯体系为重点,全面整合和丰富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数据和信息资源,着力构建覆盖各类业务系统的食品药品安全数据库,依托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各类相关业务。建设沈阳市食品、医疗器械、药品的智慧溯源体系,构建全市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组织体系,结合行业的特点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开发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在统一技术和数据标准下,追踪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的全程信息,实现溯源体系的标准化。建立企业评价和投诉系统,推出黑名单制度,敦促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企业内部产品信息追溯系统,与市级智慧溯源体系对接,强化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同步推进与国家、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信息共享,形成食品药品安全追溯链条。建立质量安全信息公布平台,及时公布食品、药品的信息并接受公众查询和投诉,鼓励社会各方面监督。


完善税收征管体系。逐步开展税收征管系统的并轨工作,统一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搭建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依据国家和省级数据标准,开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税收数据集中。推行"三证合一",整合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促进统一税收征管体系的建立。打造网上税务局,在"网上申报"、"网上划款"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网上登记"、"网上购票"、"网上审批"等业务,革新服务理念,明确职责分工,统一业务流程,逐步推行电子发票。


统筹要求:充分利用基础数据库和各主题库数据,引入市场化机制,建设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充分利用已建设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加强食药监各主题数据库的统筹和共享,给予政策和权责保障,建立统一的食药监安全管理平台。以现有税收征管系统为基础,统一国地税征管系统,并开展在线业务和移动业务办理。


6.建设智慧生态环保体系。


污染源控制。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高监测系统的自动化程度,实现全天候监测预警。建立污染源主题数据库,加强对污染源动态监管。建立排污权交易系统和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并提供企业网上办理机制。


环境质量检测预警。建立沈阳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建立环境质量等主题数据库,实现以分析空气质量与气象因子相关规律为基础,结合激光雷达和卫星遥感技术,创新建立含定性因子的空气质量多元高阶动态预报方法,构建并应用更高预测精度、动态建模的沈阳市重污染天气中短期预警能力。开展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建设,提高监测的自动化水平,实现污染排放的智能感知监测。


生态环境监管。建立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各类专项生态数据库和生态状况分析系统,实现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的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支撑环境管理和应急决策。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功能评价和预测。


环境服务与处置。打造沈阳智慧城市"互联网+环保"模式,建立网上环保局、移动沈阳环保等网上工作平台,提高环境信息的获取效率和共享程度,并建立通畅的群众举报机制和严格的污染监督机制。


统筹要求:建立统一的污染源和生态指标监测标准体系,将所有污染源和生态环境感知数据分别接入全市统一的污染源管理系统和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与应急部门之间的信息同步与数据共享。


(六)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打造"智业"。


1.完善大数据产业链。结合中央产业政策导向,抢抓东北地区大数据管理、开发和应用的先机,在新一轮东北振兴中主动转型升级。搭建以沈阳大数据运营公司为主体,智慧城市研究院、大数据产业联盟、大数据产业基金、大数据交易中心共同支撑的大数据产业体系,立足本市、辐射东北。汇聚基础网络运营商,借助沈阳成为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城市的契机,为打造大数据产业链提供基础设施支撑。充分整合已有设施资源,合理规划,避免盲目新建数据中心。搭建大数据应用众创空间,营造创业环境,以此促进大数据产业链招商和应用创业。培育数据应用市场,与企业合作,探索在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电商等领域率先进行政府数据开发利用。通过实施智慧应用汇聚行业数据,推动数据运营,并逐步探索数据交易。形成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应用一体化的大数据产业链。


统筹要求:推动建立完整的大数据产业生态圈,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大数据产业集群。构建城市级数据产业基础,创新完善数据运营模式,建成东北地区大数据集散和信息交互、开发、流通的中心,打造大数据产业发展高地。


2.建立大数据交易中心。由沈阳大数据运营公司牵头,联合智慧城市研究院、大数据产业联盟、大数据产业基金,建立沈阳市大数据交易中心。搭建大数据交易平台,通过开放的API数据录入、检索、调用,为政府机构、科研单位、企业乃至个人提供数据交易和使用。在确保数据不涉及个人隐私、不危害国家安全,同时获得数据所有方授权的情况下,为数据所有者提供大数据变现的渠道。为数据开发者提供统一的数据检索、开发平台。为数据使用者提供丰富的数据来源和数据应用。建立法律保障、技术保障、真实性认证等保障性措施,完善大数据交易体系交易规则,建立覆盖东三省、面向东北亚的数据衍生品交易中心。


统筹要求:建立政、企、学、研、用合作机制,以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基准,严格制定并遵循交易规则及追责机制。


3.构建智能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沈阳装备制造业产业优势,整合创新设计、智能制造、测试验证、供应链管理等工业软件,统筹建设技术共享、产品创新、协同服务的智能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集设计、研发、检测、实验、认证等功能于一体,提供供需发布、智能设备租赁、智能化改造、关键技术研发、专业技能人才培训等服务,形成智能制造资源和智能制造能力的专业服务云池,促进以智能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为主的信息物理融合系统(CPS)等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在浑南区建设沈阳科技大市场,打造科技成果便捷交易、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创新要素有效聚集、科技服务高效提供的科技资源服务中心。


统筹要求:整合沈阳装备制造业各方优质资源,构建覆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设备检测、试制、设计研发等方面的公共平台。


4.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成为国家级两化深度融合暨智能制造示范区,浑南、大东、沈北、铁西和于洪五大试验区加快实施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构建开放型产业生态体系,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提高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围绕中德高端装备产业园,重点支持东网科技和辽宁移动在铁西区构建工业大数据中心,深度挖掘大数据商业价值,发展工业互联网业务,为发展智能制造提供强力的技术支撑。在新松机器人产业基地等已经具备国际领先技术的龙头企业,率先开展制造模式根本性变革,以先进制造技术为核心,持续扩大国际竞争优势。以铁西区"国家生产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为突破口,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装备制造业互动发展。推进区域性企业性试点示范,带动开展重点领域产品和高端成套装备智能化提升工程,加快部署工业机器人、智能仪器仪表等关键部件,打造智能化生产线和自动化工厂,实现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管理、全产业链追溯等。以智能工厂为载体,以全面深度互联为基础,以端到端信息数据流为核心驱动,构建从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各环节无缝协作的智能工业生态系统。


统筹要求:以工业大数据作为智能制造的核心推动力,提供一体化运行管理和应急指挥平台,推动智能制造领域的技术进步、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5.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在B2B领域,寻求与龙头企业、专业市场和综合性电商平台合作,依托产业优势发展工业品垂直电商平台及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在B2C领域,积极开拓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电子商务,探索农产品与社区服务站对接模式,建立服务驱动的"本地化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商+网商+传统产业"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协作运营模式。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中韩自贸区等国家战略,充分利用沈阳面向蒙、俄、韩等东北亚国家的区位优势,打造国际化内陆口岸,发展以制造业为主的跨境电子商务。引进支付、物流、人才培训等支撑性服务项目。借助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沈阳经济区建设,以发展环境提升吸引电商产业聚集,打造东北地区电商服务发展中心。


统筹要求:大力培育产业贸易服务链,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着力为外贸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6.促进农业现代化。建立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便民服务、电子村务和电子农务,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网点,推进"益农信息站"建设,全面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提供土地流转、农机经销维修等服务。加强农业农村基础数据采集管理。建立智慧化农业生产管理系统,对生产过程进行信息化感知、管理、预警。将农产品质量追溯、禽畜疫病防治监控纳入全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中,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托成熟的电子商务平台,推广优质特色农副产品,打造农副产品品牌。


统筹要求:提升农业农村信息服务能力,引导提升农业企业信息化水平,与质监局、发改委等部门建立农业信息共享,引进社会力量提升传统农业。


(七)引领智慧城市群协同发展,实现"智引"。


1.打造沈阳经济区核心城市。以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为切入点,探索沈阳经济区智慧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打造基础设施相联相通、产业发展互补互促、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防联控的城市群。充分发挥沈阳市的连接力和影响力,引领沈阳经济区八城市区域协同发展。协同开展产业规划,将沈阳建设成为沈阳经济区城市群信息资源的汇聚地和产业链汇集点,打造辽宁省智慧资源集聚中心。在市民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密切关系民生的领域先行先试,通过统一标准、分建共享的创新建设机制,在城市群内进行互联互通。


2.建设东北大数据中心。建设东北大数据中心,将沈阳打造成为东北地区的数据资源汇聚地、数据服务能力中枢和数据产业领先区域。整合东北地区优秀企业及政、产、学、研、金、媒、介各界资源,推动全东北地区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信息汇聚共享、产业合作、创业支撑、人才培育输送等方面的协同发展,推进大数据产业与智慧城市建设相互促进。推进东北振兴,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3.创建东北亚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平台等信息系统,借助沈阳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汇集资源,积极输出数据服务、智能制造、农副产品等特色资源。发展对蒙、俄、韩的辐射力,创建东北亚地区区域中心城市,在"一带一路"北线战略中发挥重要节点作用。


七、实施步骤


沈阳智慧城市的实施计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夯实基础阶段、智慧提升阶段和深化应用成效阶段。


(一)夯实基础阶段。2016年底之前是夯实基础阶段,重点工作是打基础促整合。在该阶段加强城市基础通信网络、城市智能化基础、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的建设。同时进一步梳理和优化整合现有系统,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建设,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设数据开放与共享交换平台,为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打下基础。2016年底之前先期启动的项目如下:


基础设施类包括"宽带沈阳"项目、"无线城市"推进项目、电子政务网络强化项目。


数据资源类包括城市基础数据资源建设项目、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设项目、市级统一平台建设项目(共享交换部分)。


分析决策类包括市级统一平台建设项目(数据分析部分)。


城市管理类包括统一地理时空云平台项目、城市动态管理感知系统项目(建设阶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项目、政务信息公开项目、"大城管"平台项目(数据整合、业务体系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项目(信用数据整合)。


民生服务类包括"我的沈阳"门户项目、智慧社区项目(社区政务服务和社区公共服务部分)、智慧教育项目、智慧交通项目、智慧旅游项目、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项目、智慧人社项目、智慧文化项目。


产业提升类包括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项目、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项目、电子商务发展项目。


(二)整合提升阶段。2017-2018年是整合提升阶段,重点工作是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建设和促进各领域的系统应用和业务协同。该阶段主要推进应用系统建设,推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智能应用。要在统一的政务云服务和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基础上完善集成平台、数据平台的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等,实现各单位和部门基本信息共享,提高管理效率。2017年开始启动的项目如下:


基础设施类包括地下综合管网项目、城市智能化基础设施公共信息平台项目。


分析决策类包括市级统一平台建设项目(决策支持、监测展示部分)。


城市管理类包括视频监控资源共享项目、城市动态管理感知系统项目(应用阶段)、安全生产水平提升项目(企业信息和生产信息整合阶段)、"大城管"平台项目(管理整合、应用系统开发)、社会信用体系项目(平台建设、系统开发)、生态环境综合监管平台项目(监测体系建立)。


民生服务类包括市民卡项目、智慧社区项目(社区商业服务部分)。


产业提升类包括大数据交易中心项目、智能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农业现代化项目。


(三)深化应用成效阶段。2019-2020年是深化应用成效阶段,重点工作是显成效促发展。进一步提升感知获取能力,实现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全面深化各维度信息共享与业务系统,提升智慧政府的建设。实现全市范围内的统一决策分析支持。智慧产业、企业智慧化升级、电子商务等取得显著成效,产业转型、创新发展迈上新台阶。同时,持续优化环境,加强组织机制、人才保障、投融资体系的建设,形成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智慧沈阳良性运行机制。重点推动建设以下内容:


城市管理类包括安全生产水平提升项目(业务系统开发和社会公共服务阶段)、生态环境综合监管平台项目(应用系统开发)。


产业提升类包括数据资源交易中心项目。


八、保障机制


(一)完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沈阳智慧城市建设的领导推进和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沈阳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负责沈阳智慧城市建设的重大问题研究、整体决策部署、总体推进协调。


2.充分发挥智慧沈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作用,协调各部门、各区县智慧城市相关建设工作及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智慧城市建设资金、项目审批、共性应用统筹管理进行协调和监管。提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对沈阳智慧城市建设的统一认识和重视程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令畅通。


3.建立沈阳智慧城市建设推进专家组,为沈阳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业务和技术咨询。


(二)完善政策法规。


1.研究制定符合沈阳实际的政策体系。在沈阳及辽宁省现有各项与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需要,研究、制定产业政策、人才政策、投融资政策、信息安全政策等。完善、推广和落实政务数据资源采集、发布、存储、共享交换机制,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个人隐私保护、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包括沈阳市智慧城市建设行动纲要、沈阳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沈阳市智慧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等。


2.加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建立全流程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的前期审批、进度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定期检查建设规划、方案、年度计划落实及项目建成应用情况,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效果等进行评估考核,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尽早投入使用并发挥应有的效益。


3.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考核制,强化对实施执行进度和质量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明确各部门、各条线的职责和分工,分年度分解智慧城市建设目标和内容。制定智慧城市建设绩效考评和结果通报、约谈制度,建立绩效考评结果和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形成预算动态调整和约束联动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部门领导、项目负责人的考核内容范畴,作为评价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逐步探索绩效问责机制,保障规划贯彻落实。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咨询、设计、监理、验收测试和成效评价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跟踪,加强对规划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实时更新和动态跟踪,建立综合评估、规划制定、规划执行、绩效考评的全周期管控体系。


(三)完善标准规范。完善沈阳智慧城市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类制度法规、技术标准、规则规范。统一建设标准,完善细则。提高各类政策、法规、标准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重点加强关于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探索。制定完善基础信息采集、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标准、信息系统接口标准等领域技术标准和实施细则,推广各种技术标准规范和各类制度规范的应用。包括智慧城市效能评价指标体系、沈阳市大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沈阳市数据系统接口标准、沈阳市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管理规范、关于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利用工作实施意见、云计算中心建设及管理规范等。


(四)保障信息安全。


1.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夯实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各党政机关网站和重要信息系统应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要求,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从业务需求出发,建立以网页防篡改、域名防劫持、网站防攻击以及密码技术、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为主要措施的网站安全防护体系。网站和重要信息系统开通前要进行安全等级测评,新增栏目、功能要进行安全评估。加强对网站系统软件、管理软件、应用软件的安全配置管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2.积极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相应等级的安全审查、安全等级测评、风险评估和管理,做好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整改和监督检查。加强党政机关网站移动应用安全管理,提高网站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能力。加强互联网网上管理手段建设,提高互联网安全管理水平。定期开展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工作。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或完善各重要信息系统的应急预案,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演练。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骨干队伍和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提高风险隐患发现、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建立智慧城市信息系统安全监测与预警平台,重点保护核心部位和应用边界。筹划建立核心信息资源的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定期组织网络安全责任人安全培训,加强信息安全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五)创新建设模式。


1.加强对沈阳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统筹安排全市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重点项目和部门间协同共享项目。


2.积极争取国家、辽宁省等上级部门与沈阳智慧城市建设任务相关的专项资金支持。争取智慧城市等各类信息化试点、示范或配套项目,加快相关领域建设进度。


3.加大财政产业资金支持力度,探索形成多元化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保障体系,发挥优惠、补贴等政策措施的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4.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智慧城市建设及运营模式,在公共领域大力推广特许经营、PPP等模式。积极和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IT企业和大数据企业合作,通过组建大数据运营公司、研究院、投资基金等,稳步推进项目外包和政府购买服务,形成政府、市场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良好局面。重视项目后续运营,充分进行可行性研判,保证新建项目可持续发展。


(六)营造创新氛围。


1.完善鼓励企业设立科技研发机构实施办法,激励央企、省属和市属国有企业分立研发机构。推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进行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


2.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高等院校、科技园区、行业协会、科技社团等作用,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孵化模式,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探索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孵化器联盟,支持以PPP方式建设孵化器,对利用闲置厂房楼宇新建的各类创客空间给予扶持。


3.引导全社会认知并参与沈阳智慧城市建设,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沈阳智慧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信息化渠道采用"众包"模式,调动市民、企业参与数据采集更新、问题举报反馈。加强对沈阳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和建设成果的宣传推广和普及,及时发布沈阳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的发展目标、工作计划、实施方案、项目进展等信息,形成智慧城市建设推进的社会监督机制。


(七)重视人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稳定现有人才队伍,实施人才引进战略,积极吸纳外来人才特别是高层次复合人才。充分发挥物质和荣誉的双重激励作用,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创建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加大社会化培训力度,提高在职人员信息技术的应用技能。加强对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大中型企业负责人信息化知识的更新培训与考核。


九、投融资和建设运营模式


(一)建设资金来源。由于智慧城市项目往往资金投入较大,收益时间长,且部分项目属于公益性质,难以取得直接经济效益,需要从资金来源和盈利方式两个角度进行充分考虑。


资金来源方面,需要探索多元的投融资渠道,主要可分为四种:政府投资运营企业参与建设,政府与企业合资建设,政府统筹规划、企业投资建设,企业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根据不同项目的具体特点,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创新投融资模式,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以政府鼓励、扶持、补贴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建设。


盈利方式方面,充分引入互联网思维。一是创新项目的收费模式,二是对数据有条件开放并运营,三是根据需求调查有针对性地选择项目,四是通过商业运作增强项目自身造血功能。


(二)项目运营模式。结合各项目性质,可采用的运营模式大致可以分为四类:政府自营类,政府运营为主、市场化为辅类,政府运营为辅、市场化为主类,纯市场化但政府可鼓励、扶持、补贴类。


1.政府自营类项目的建设运营模式。包括政务基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城乡规划等领域。此类项目完全是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行为,不应有获利空间。应以政府为主导,优先考虑政府财政投入。对于社会力量参与意愿强、资金需求大的系统,可采用建设-移交(BT)模式实现社会共建。


2.政府运营为主、市场化为辅类项目的建设运营模式。包括数据资源中心、征信体系、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市政设施等领域。此类项目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民生改善中具有重要作用,政府负有管理服务责任,但部分内容有望形成增值服务,涉及政府管制领域,特许经营对社会资本有一定的吸引力。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可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建设-拥有-运营(BOO)或公私合营(PPP)模式等。


3.政府运营为辅、市场化为主类项目的建设运营模式。包括智慧养老、文化、农业、物流、商贸等。此类项目以市场化行为为主,但需要政府引导和推动,纯市场行为难以运作。可采用公私合营(PPP)模式或在政府引导下企业独立运营。


4.纯市场化但政府可鼓励、扶持、补贴类。包括智慧旅游、社区服务、园区建设、企业信息化等。此类项目能有效地促进各类信息化应用的广泛推广使用,提升企业、公众对信息化的认识水平及应用能力,属纯市场化行为,政府仅给予政策引导,但不直接干预。对部分新兴领域,可以考虑政府给予引导性和扶持性补贴。一般采用企业独立运营模式。由于社会投入的不确定性,亦可采取"成熟一个、开展一个"的思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附件:智慧沈阳重点项目表(2016-2020年)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整理)

关键词 : 智慧城市 云计算 智慧医疗 智慧旅游 智能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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