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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
时间 : 2016-10-08 09:25:11

2015年7月,《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商业模式和形态,包括互联网借贷、众筹、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信托、互联网保险、消费金融和支付。在市场实际运行中,既存在单个机构专注于某个业态的情况,也存在某家机构涉足多个业态的情况;既存在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对传统金融业务的渗透,也存在传统金融机构多方介入互联网金融的现象。

1.支付领域的现状和发展

互联网支付概念一般指通过联网终端(PC、手机等),发起和执行资金转移和使用的服务。截至2015年12月,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4.16亿,较2014年底增加1.12亿,增长率达到36.8%,其中利用互联网进行支付的比例增长约20个百分点,特别是通过手机进行互联网支付的网民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易观智库自有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市场的交易规模达到163626亿元,同比增长104.2%。201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互联网支付市场的交易规模达到140065.3亿元,同比增长55.4%。201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市场上,支付宝仍占据显著优势,占整个网络支付市场份额的72.7%,其次是财付通和拉卡拉,分别占市场份额的14.61%和6.15%。201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互联网支付市场竞争格局较为稳定,占市场份额前三的分别是支付宝、财付通和银联商务,占比分别为44.83%、18.49%、14.05%。

2015年,网上支付发展迅速,普及化进程加速。其一,网络支付企业大力拓展线上线下渠道,丰富支付场景,发挥网上支付"电子钱包"功能。一方面,网上支付企业运用对商户和消费者双向补贴的营销策略推动线下商户开通移动支付服务。另一方面,网上支付企业开通外币支付业务,拓展海外消费支付市场。其二,网络支付与个人征信联动构建信用消费体系。2015年初,包括芝麻信用、腾讯征信、拉卡拉信用等在内的8家机构接到央行通知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逐步完善的信用体系将有效规范网上信用消费的支付环境。

2.互联网借贷的现状和发展

互联网借贷一般体现为两种形态:一是点对点的P2P借贷;二是指传统小额贷款的互联网化。点对点的P2P互联网借贷是较为新兴和受关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为有融资(投资)需求的自然人提供撮合服务;而互联网小贷则是传统线下小贷公司的互联网化,将其客户源通过互联网进行了延展,是一种效率的提升。

根据统计,到2015年底,P2P平台数量又有了大幅的增长,达2595家,环比增长62.7%,同时,注册资金也有增长,2015年全行业平均注册资本达3885万元,P2P行业整体资本金充足。2015年新上线的网贷平台平均注册资金显著上升主要是由于国资系、上市系平台的涌现,直接提高了平均注册资金。

2015年全年问题平台达896家,是2014年的3.26倍。相较于2014年,2015年跑路、停业类型的问题平台数量占比出现了增长,分别为55%和15%,而提现困难、经侦介入的问题平台数量占比出现了下降,分别为29%和1%。2015年之所以跑路、停业类型的问题平台占比出现增长,主要原因是运营平台数量的增加进一步加剧了中小平台的生存压力,经营不善导致停业或跑路,同时监管意见的出台也促使优胜劣汰,使得不少违规平台选择了加速跑路。对于提现困难的问题平台,虽然其占比数量相比2014年出现了下降,但是问题平台的绝对数量还是明显上升。平台出现提现困难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2015年股市大幅波动对P2P网贷平台形成了抽资效应,中小平台由于挤兑现象的发生无法生存;一些网贷平台拆标现象较为严重,加上资金实力和风控能力较弱,一旦发生负面消息,容易导致挤兑现象。

据统计,2015年网络借贷行业整体贷款余额9823.04亿元,环比增长288.6%,逼近万亿元大关。

3.互联网众筹的现状和发展

互联网众筹一般指项目、公司或融资人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公开的小额筹资活动(同时支付股权、产品或服务)。互联网众筹在国内的发展还是比较快的,截至2015年底,国内的众筹平台已达到283家,同比增长99.30%,是2013年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近10倍。在融资额方面,2015年行业累计融资114.24亿元,虽然总额不大,但增长迅速--2013年这一数字仅为3.35亿元。

按众筹平台的类型分,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共有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130家、公益平台8家、奖励平台66家、混合平台79家。2015年全年,全行业众筹融资项目近5万个,类型包括奖励性、公益性、股权性项目等,其中奖励性项目占比最多,达68.9%;从筹资额来看,在114.24亿元总融资当中,也是奖励性平台占比较大,达49.05%,股权融资次之,占比45.43%。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年共有40家众筹平台倒闭,多数是自身规模限制难以与上规模、具备实力的巨头竞争,以及特色不突出导致的。

4.互联网基金销售发展状况

2013年,余额宝作为首只互联网基金,其诞生开启了基金触网潮流和促进了货币基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与金融全面、深度融合,将引领基金行业打破传统瓶颈,跨入一个新的时代。

融360监测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四季度末,互联网对接的69只货币基金的总规模为17855.94亿元,较三季度末增加了840.41亿元,增幅为4.94%。在全部货币基金中,四季度规模增长的有39只,规模下降的有30只。从规模排名较前的货币基金来看,大多是知名的大中型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基金公司发行的"宝宝"类产品。其中,四季度末余额宝规模为6206.90亿元,较三季度小幅增长2.77%。

此外,互联网"宝宝"产品收益在2015年四季度降至历史新低。2015年11月平均收益率为2.96%,此后虽有小幅回升,但也只是短暂现象,难以持续。从不同系列"宝宝"产品的收益来看,2015年四季度第三方支付系"宝宝"产品收益最高,平均收益率为3.17%,银行系、代销系、基金系"宝宝"产品分列二、三、四位,平均收益率分别为3.09%、3.06%、2.95%。"宝宝"产品收益率大跌符合市场预期,经济增长压力及通缩压力较大,社会融资成本仍然偏高,需要央行动用灵活的货币政策去调整,降息、降准、逆回购等动作频繁,导致市场利率一降再降。

5.互联网保险现状及发展

中国保险协会发布的保险行业市场分析显示,整体行业发展状况良好,互联网保险增速喜人,与互联网相关的保险业务创新活跃,体现了产品多样化、保障保费份额提升等特点。

根据统计,2015年全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总计2223亿元,占总体保费的比例由2011年的0.2%提高到了9.2%,增长迅速。与此同时,各类保险公司的互联网业务收入也有显著的提升,如财产险方面,2015年财险互联网业务收入768.4亿元,占整体财险业务的9.1%,相比2011年上升8.6个百分点。

不仅是业务量的上升,互联网保险的险种创新也很活跃,创新险层出不穷,涉及企业发展、民生保障等各个领域,比如浙商保险联合阿里巴巴集团、浙江股交中心设计的私募债保证保险业务,就有效地为中小企业降低了融资成本。

6.互联网信托

互联网信托是运用互联网思维,将互联网技术与信托业务深度融合,在不违背监管的情况下推动信托产品运营和创新。2015年,中国信托业信托资产规模跨入"16万亿元"大关,行业转型初显成效,业务结构日趋合理,事务管理和投资功能显著增强,资产主动管理能力明显提升,资金供给端与资产需求端匹配度不断提高。2015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6.30万亿元,较2014年末的13.98万亿元,增长16.60%,较2014年28.14%的增速有所下降。2015年末,信托业实现营业收入1176.06亿元,较2014年末的954.95亿元增长23.15%,2015年末信托业实现利润750.59亿元,较2014年末的642.30亿元增长16.86%。但相比于信托业总体的蓬勃发展,其互联网进程依然较慢,但互联网趋势难以阻挡。互联网信托平台如今已逐渐增多,如中融信托的中融金服、平安信托的陆金所、华宝信托的流通宝及现金增利集合资金计划等信托公司自建平台不断出新,第三方营销平台也看中互联网的优势利用大数据进行信托直销,如聚信托网站。

相比于传统信托业务,互联网信托具有以下几方面优势:一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信托产品进行及时的信息揭示,以提升信托产品运行的透明度,更好地取得委托人的信任;二是利用互联网平台,从客户的真实需求出发,提供更加完美、更加贴合用户需求的服务;三是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存量客户提供优质全方位服务,比如净值管理与付息日提醒;四是利用电子签名和远程开户技术进行新客户开拓,以及实现线上的大额支付,使得用户更加安全便利地进行交易;五是根据不同客户偏好有针对性地使用服务渠道,实现精准的营销信息推送,有效地进行信托公司整体品牌的宣传等。 

7.互联网消费金融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概念比较广泛,一般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平台,为消费者在消费的各个环节或阶段提供具备信息化、电子化、数据化特征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融资、清算等,是基于互联网场景的金融,相较于传统消费金融,互联网消费金融大大提升了效率,虽然目前规模不大,但是被业内专家一致认为是2016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领域。

据统计,2014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规模已达160多亿元,增长速度超过100%,市场前景广阔,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以及消费者互联网消费习惯的培育,可以预见,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空间是非常巨大的,会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资本参与进来,推动行业发展。从已经成熟的商业模式来看,目前,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最佳应用场景或领域就是电子商务,这是最直接的消费场景,在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消费时,可以很自然地引入金融服务,最典型的就是短期资金融通,如京东白条、阿里花呗等,分期还款等模式也可以无缝地与平台结合,市场普遍认为,消费金融具备强大的增长潜力,而在其中,互联网消费金融会成为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的创新,将会给消费金融行业带来新的商业模式和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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