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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柜“超期使用”收费还须多些考量
时间 : 2020-05-12 02:29:36

  近一周,关于丰巢收费事件的讨论在社交媒体上持续发酵。其中,“超12小时取快递,将每小时收取0.5元”的收费政策引起了许多消费者的“吐槽”。不可否认,智能快递柜的出现为物流末端带来了很大改变。通过线上云计算,线下智能终端配置,能有效地将配送工作合理规划,提高配送效率。但快递柜企业向客户收“快递柜超时费”却是一个值得商榷的事情,尤其是如何收、收多少应有明确的规范,不能任凭商家自说自话。


  智能快递柜是一个基于物联网的,能够将物品(快件)进行识别、暂存、监控、管理的设备。快递柜作为快递行业运营的一个环节,其运行需要一定的成本,收费似乎也有情可原,但如果将这些成本一股脑儿地分摊到用户身上显然是不合理的。


  一方面,智能快递柜收取“逾期费”之所以存在争议,原因是其管理服务尚未跟上。尤其是其中某些智能快递柜的寄存服务,大部分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而无法自主选择;另一方面,随着配送方式的转变升级,需要配套的行业管理标准。对于用户来说,在网购产品时已经支付了快递费,如果快递柜要收费,就等于重复收费,这并不合理。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快递员将送件物品存放进智能快递柜之前,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有关情况,比如超过多长时间会收取多少费用以及存入的具体时间等,经过消费者同意认可后,再存入智能快递柜。否则,就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快递柜的使用牵涉到千家万户,出台一个让消费者满意的合理收费制度,不仅是民生工程,也是经济工程。只有让消费者参与决策过程,给消费者设定能接受的定价范围,让消费者满意,智能快递柜才能发展起来,否则很难发展壮大。


  因此,快递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培训,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适时根据消费者的服务需求,不断更新换代,推出更为精细化的服务,如设置遗忘提醒功能;如若向消费者收取“快递柜逾期费”,也可作为独立的寄存服务单独收费,但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以及明确责任范围,让管理有法可依。只有在一个正常的充分竞争的市场,消费者有自由选择权,那些能提供质优价廉服务的快递企业才能脱颖而出,市场才能恢复良性竞争。(特约评论员 吴学安)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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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快递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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